噪聲作業及噪聲聾的診斷

习惯就好 2024-05-26 07:00 13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在職業病案例中,工業企業中最為常見的職業病可能就是噪聲聾瞭,其發病隱匿,不易被發現,看不懂報告的EHSer也可能會存在較大風險的員工放任其繼續從事接觸噪聲的工作,導致人員聽力進一步下降,導致成為重度噪聲聾。本文就來講一講噪聲作業分級及噪聲聾的鑒定。

《GBZ/T 229.4-2012_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 第4部分:噪聲》中對噪聲作業崗位進行瞭明確。

噪聲作業:存在有損聽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聲音,且8h/d或40h/周噪聲暴露A等效聲級≥80dB的作業。

同時,也對不同的等效聲級進行瞭分級。分為如下四級:

上述表格主要針對穩態噪聲和非穩態噪聲,主要采用的是8小時的等效接觸A聲級。

針對不同的分級,其管理要求也不同:

(1)對於8h/d或40h/周噪聲暴露等效聲級≥80dB但<85dB的作業人員,在目前的作業方式和防護措施不變的情況下,應進行健康監護,一旦作業方式或控制效果發生變化,應重新分級。

(2)輕度危害(Ⅰ級):在目前的作業條件下,可能對勞動者的聽力產生不良影響。應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勞動者實際接觸水平,設置噪聲危害及防護標識,佩戴噪聲防護用品,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采取職業健康監護、定期作業場所監測等措施。

(3)中度危害(Ⅱ級):在目前的作業條件下,很可能對勞動者的聽力產生不良影響。針對企業特點,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同時,采取糾正和管理行動,降低勞動者實際接觸水平。

(4)重度危害(Ⅲ級):在目前的作業條件下,會對勞動者的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除瞭上述措施外,應盡可能采取工程技術措施,進行相應的整改,整改完成後,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衛生評價及噪聲分級。

(5)極重危害(Ⅳ級):目前作業條件下,會對勞動者的健康產生不良影響,除瞭上述措施外,及時采取相應的工程技術措施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後,對控制及防護效果進行衛生評價及噪聲分級。

▲噪聲作業崗位

那麼針對噪聲作業的人員,需要進行怎麼樣的職業健康監護呢?

GBZ188-2014中已經明確,具體可以進行查詢,有幾點需要重點註意的,一是其職業禁忌證,如果在崗前/崗中體檢中出現禁忌證,必須進行調崗處理;而且要重點關註電測聽,就是純音聽閾測試的結果。

▲電測聽室

我們可以簡單來看一下電測聽的圖。

正常電測聽的圖:

高頻聽力出現損失的圖:

語頻段出現損失的圖:

那麼什麼情況下,才會被診斷為噪聲聾呢?

國傢有一部標準,叫《GBZ 49—2014 職業性噪聲聾的診斷》,其中明確瞭什麼情況下會被診斷為噪聲聾。

診斷原則:

根據連續3年以上職業性噪聲作業史,出現漸近性聽力下降、耳鳴等癥狀,純音測聽為感音神經性聾,結合職業健康監護資料和現場職業衛生學調查,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聽覺損害,方可診斷。

診斷分級:

符合雙耳高頻(3000Hz、4000Hz、6000Hz)平均聽閾≥40dB者,根據較好耳語頻(500Hz、1000Hz、2000Hz)和高頻4000Hz聽閾加權值進行診斷和診斷分級:

a) 輕度噪聲聾:26dB~40dB;

b) 中度噪聲聾:41dB~55dB;

c) 重度噪聲聾:≥56dB。

處理原則:

5.1 噪聲聾患者均應調離噪聲工作場所。

5.2 對噪聲敏感者(上崗前職業健康體檢純音聽力檢查各頻率聽力損失均≤25dB,但噪聲作業1年之內,高頻段3000Hz、4000Hz、6000Hz中任一耳,任一頻率聽閾≥65dB)應調離噪聲作業場所。

5.3 對話障礙者可配戴助聽器。

5.4 如需勞動能力鑒定,按GB/T 16180處理。

診斷職業性噪聲聾有兩個條件,一是要有連續3年以上的職業性噪聲作業史,二是高頻聽閾降低的前提下,語頻段同時發生聽閾上的降低。同時在計算聽閾的時候,還應該按照年齡對聽閾進行校準。

總的來說,作為一個EHSer,需要對噪聲作業人員進行充分的管控,按要求開展職業健康監護並配備PPE、或通過技術手段降低作業現場噪聲。同時,對作業人員的體檢結果進行辨識,尤其是重點關註高頻段的聽閾情況,如出現聽閾降低或噪聲敏感人群,均應及時進行調崗處理,避免發展成為職業病。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