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10月15日,“在參加完國務院的一個會議後,黃松有被塞進一輛汽車裡帶走,他的住地和辦公室也在當天下午遭到搜查”。另外,“黃松有分管的高法執行部門,至少有4名高級官員被下令不得離開北京,以協助調查”。

昔日光宗耀祖

曾經在“潮汕海內外名人網”上,還有黃松有的傳記《汕頭走出一個中國大法官》,與香港富豪李嘉誠同列。因為在法學理論方面的深入研究,黃松有當時被稱為中國法學理論的“導師型人物”,他的一些觀點和構想,對國傢法律的制定也起瞭一些作用。

一審成名

1997年3月,黃松有調任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在其任上,湛江發生瞭一起涉案金額高達160億元的特大走私案。

案情相當復雜,黃松有出色的審判能力和紮實的法學功底得到瞭展現,當時他親自組織主持相關的審判工作,一審成名,最後整案31人被判刑,其中6人被處以死刑。他還獲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的個人二等功表彰。

後來黃松有還參與組織瞭深圳連環殺人案,中山特大搶劫銀行殺人案等一系列有全國影響的大案,得到瞭北京的信任和賞識。

三大問題

關於黃“落馬”的原因,有媒體稱主要涉及三大問題:涉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巨額錢款;違反規定,收受禮金;生活腐化。也有報道稱,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但經過審查,目前初步認定的其涉嫌罪名隻有一個——受賄,涉案金額在400萬元左右。同時,最高法尚有4名處級以上法官牽涉黃案,其中一人被“雙規”,另外3人在等候組織處理。而最早受“牽連”的是最高法立案庭審判員李軍。

黃松有私生活口碑很不好,有報道稱,黃松有“對未成年少女特別有興趣”,更有司法界人士稱其為“性貪”。

據知情人士稱,黃松有在最高法工作時與妻子兩地分居,他的一位律師密友,長期在廣州物色女大學生,送到北京與黃發生不正當關系,這位密友保留瞭女生的來回機票,最後被中紀委辦案人員取走。有說法稱,正是這些性賄賂證據令黃松有心理防線徹底崩潰。

最後,黃松有被免職的消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國司法系統中引起瞭極大的震動,因為他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長、二級大法官,創造瞭一個紀錄:建國以來司法系統因涉嫌貪腐而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