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記者關註到一封關於“12歲殘疾少女燕燕(化名)被三名男子騙往甘肅臨夏強奸”的舉報信。當天,記者聯系到瞭舉報人馬先生,馬先生告訴記者,燕燕是其侄女,由於燕燕幼時遭母親拋棄,父親常年患病,所以主要由馬先生代為撫養照顧。至於舉報信的內容,馬先生表示是屬實的。

馬先生提供的舉報信顯示,2021年7月30日,燕燕被在網上認識的三名男子以“到公園遊玩”為由從臨夏回族自治州和政縣哄騙到臨夏市,後遭強奸。

“事情發生後,燕燕曾有過自殺行為,目前無法正常上學。”馬先生說。

記者從那封舉報信中看到,傢屬報案後,三名男子由臨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帶回訊問。但根據馬先生提供的相關材料顯示,2021年8月6日,臨夏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書》稱,針對馬某某報案稱被強奸一案,該局經審查後認為,無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

但燕燕傢屬對此並不認可,申請瞭復議。

2021年9月3日,臨夏市公安局作出《刑事復議決定書》稱,經審查,認為此前該局作出的《不予立案決定書》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決定。

隨後,燕燕傢屬繼續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2021年11月17日,臨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刑事復核決定書》稱,經審查,認為此前臨夏市公安局作出的《刑事復議決定書》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撤銷。

另據舉報信內容,馬先生稱,在傢屬與相關單位反復溝通,並配合帶著燕燕前往醫院做瞭精神鑒定後,2022年初,他們從辦案民警處瞭解到,該案以“組織未成年人淫亂罪”予以立案。但在案件移交至臨夏市檢察院後,檢察院認為該案不構成犯罪,決定對嫌疑人不予逮捕,並辦理瞭取保候審。

2022年5月30日上午11時,記者就此事向臨夏市公安局局長發短信瞭解情況,局長隨後回復稱自己剛在開會,將迅速瞭解情況後回復。截至發稿前,記者仍未收到楊建勇局長的回復。

11時40分許,臨夏市和政縣公安局民警聯系到記者稱,該案不屬於和政縣公安局,但和政縣婦聯將聯系女孩傢屬,對其做後續安撫工作。此前,記者曾致電臨夏市婦聯瞭解過該事件進展。

甘肅臨夏:將核查並公開

下午14時40分許,臨夏市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當地相關部門已聯合公安對此事進行核查落實,一旦落實後將發佈通報,“會實事求是公開。”

甘肅臨夏:全面調查“12歲殘疾女孩自訴被3人強奸,立案被拒”相關情況

“臨夏發佈”微信公眾號31日消息,5月30日,針對網上反映“臨夏12歲殘疾女孩自述被三人強奸,報案後未立案”相關情況,臨夏州隨即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調查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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