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選出一本過去幾年讀書摘錄筆記寫得最多的書籍,那無疑是這本《飛躍5000年》瞭,恐怕連之一都沒有。實際上印象中,自從大學畢業,我都不記得自己有哪本書讀得如此認真,而讀完之後又可以引發如此之多的思考瞭。

《飛躍5000年The Five Thousand Year Leap》 是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W.克裡昂•斯考森 (W. CLEON SKOUSEN,1913—2006)最著名的作品。這本書不僅是美國大中學生推薦必讀物之一,同時也是共和黨,民主黨兩黨議員的重要參考書。

本書的核心主題圍繞著美國憲政是何以形成的歷史逐步展開。作者深諳美國國父們的言行,洞察政治和英美憲法的本源。他將美國的立國根基與西方的歷史與文明相關聯,尤其展現瞭盎格魯-撒克遜時代的法律與自由傳統對美國憲法的影響。

正如作者在文中提及,這28個有助於改變世界的偉大觀念,美國的國父們幾乎沒有異想天開發明它們中的任何一個,但是他們發現並且實踐瞭它們。必須註意的是這些觀念並不是一次性靈光乍現的產物,而是自“五月花號”登陸北美新大陸之後,人們用瞭180年的時間,才把這些偉大的想法匯聚在一起。所以,這一切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

書籍分為四部分:

一,美利堅合眾國建國者們的艱巨任務;

二,建國者們的二十八個基本原則;

三,《獨立宣言》

四,《要問候選人的一百零一個憲法問題》

實話說,文章的內容並不是很好讀。首先由於作者在寫作過程中大量和頻繁的引用瞭各種經典政治學和歷史著作,如果對於相應資料沒有一定程度的熟悉,啃起來難免會有些吃力。其次是翻譯的關系,群言出版社的這個版本其實還算是說得過去,不過如果行文之時可以更流暢一些的話,對於那些初次涉獵政治學的讀者來說無疑會更加友好一些。

雞蛋裡挑骨頭之後,我們必須要重點介紹一下本書的核心精華:美國建國28條原則。

就個人體驗而言,真的是反反復復研讀好多遍,每次讀來都會有點不一樣的感受。文字平實,浩氣長存,恰恰如同一把重錘一下一下重重的敲擊在每個人的腦海中。原本含混不清,深陷迷霧的困境一點點掀起瞭厚厚的面紗,得窺真容的欣喜恐怕隻有親身嘗試的人才會有那種身臨其境的感受,所謂振聾發聵,醍醐灌頂大概就是這個樣子吧。

特此摘錄如下,與同好者分享。

  第1 條原則:自然法的真諦——隻有遵守自然法,才能奠定可靠的基礎,進而建立健全的政府和公正的人類關系;

  第2 條原則:品德高尚的公民——在共和政體的憲法之下,隻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成為自由人;

  第 3 條原則:品德高尚的領導——若要公民堅持做品德高尚的人,最有效的方式是選舉出具有良知的領導人;

  第 4 條原則:宗教的作用——如果沒有宗教信仰,政府和公民的自由就不能長久;

  第 5 條原則:造物主的角色——世間萬物均由上帝創造,因此,在上帝面前,所有人類均享有同等的庇佑,亦承擔同等的責任;

  第6 條原則:人人生而平等——所有的人生來都是平等的;

  第7 條原則:平等應體現在權利上,而不是物質上——與其提供平等的物質,不如提供平等的權利,這才是一個政府應該有的作為;

  第8 條原則:人類擁有不可剝奪的權利——人類天生享有造物主賦予的若幹不可剝奪的權利;

  第9 條原則:神法的作用——上帝早已揭示瞭保護人類權利的神聖法律;

  第10 條原則:以人為本——政府隻有以全體公民為尊,才能享有上帝賦予的管理權利;

  第11 條原則:誰可以改變政府——當絕大多數人意志一致時,便有權改變或推翻施行暴政的政府;

  第12 條原則:共和政體的優勢——美利堅合眾國應建立共和政體;

  第13 條原則:防范人性的弱點——編纂憲法的出發點應在於保護公民,以免統治者受自己弱點的驅使對公民造成傷害;

  第14 條原則:享有瞭財產的權利,才能享有自由——隻有財產安全,生命和自由才不會受到侵犯;

  第 15 條原則:自由市場經濟——若要把繁榮推向極致,自由市場經濟和最低限度的政府幹預二者缺一不可;

  第 16 條原則:權力分割——政府應該劃分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

  第 17 條原則:制衡制度——應建立制衡制度,防范權力濫用;

  第 18 條原則:成文憲法至關重要——將政府執政原則寫入成文憲法之中,才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護公民不可剝奪的權利;

  第 19 條原則:限制和劃定政府的權力——政府隻應具有精細劃定的有限權力,其餘權力則為人民所有;

  第 20 條原則:采取多數人決定的原則,同時尊重少數人的權利——為講求效率與分配,政府需根據絕大多數人的意願行使職能,但需制定憲法條文,保護少數人的權利;

  第21 條原則:建立強大的地方自治政府——強大的地方自治政府,是保護人類自由的基石;

  第22 條原則:受制於法,而不受制於人——自由的人應該受到法律的管轄,而不是聽命於人;

  第23 條原則:受過良好教育的選民的重要性——隻有廣泛地普及教育,一個自由社會才可維持共和政體;

  第24 條原則:隻有強大,才能享受太平——隻有始終做一個強大的人,才能一直做一個自由的人;

  第25 條原則:不與任何國傢結盟——“與所有國傢和平相處,互通商貿,誠實以待,切勿與任何國傢糾纏不清地結盟;

。”

  第26 條原則:維護傢庭的地位——傢庭是決定所有社會穩定與否的核心單位;因此,政府應該鼓勵和保護傢庭的完整性;

  第 27 條原則:切忌陷入債務泥沼——一旦背負瞭債務,自由便會被徹底摧毀,隻能屈從於別人的征服;

  第 28 條原則:建國者的使命感——成為全人類的表率與福音,是美國的使命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我們拿著這二十八條原則套在今日的美國身上,不禁會發現現實生活中的美國已經在相當多的方面完全或者部分背離昔日建國者的初衷,這無疑會為我們帶來更加深入和尖銳的思考。

比如第25條原則,不與任何國傢結盟。那麼大名鼎鼎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又是怎麼回事呢?

比如第27條原則,切忌陷入債務泥沼。已經被美國國債牢牢綁架的全世界各國恐怕有話要說吧?

又比如第3條原則,品德高尚的領導,這裡我們就不一一點名瞭,別忘瞭其中唐納德·特朗普絕對不是最糟糕的那一個。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所有這些理想與現實的差異,並不會抹殺這二十八條原則的正確性和前瞻性。恰恰相反,正好從另外一個角度反映瞭今日之美國種種問題的來源。也許這並不是唯一的答案來源,但是至少可以為我們提供一個犀利而獨到的角度進行更加理性的探究。

更不必說,這二十八條原則並不僅僅是適用於美國,無論是對於日漸衰退,無力自拔的歐洲諸國,還是一方面高速發展,一方面危機四伏的亞太新勢力,還是掙紮在溫飽生死線上非洲拉美,都是具有相當深刻的借鑒意義,因為美國建國二百餘年的成功事實就是最好的案例說明,畢竟事實勝於雄辯嘛。

寫完這篇文章的時候,正好是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美利堅合眾國獨立日,距離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在費城通過《獨立宣言》正好二百四十二年,也算是一個小小的巧合吧。

PS: 特別想要說的是出版社的用心之處。如果你耐心的讀到最後,會發現一個令人異常驚喜的彩蛋在靜靜的等著你,托馬斯·潘恩的《常識Common 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