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惡性殺人案件–秀茂坪燒屍案

上坟烧报纸 2024-07-27 20:00 14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秀茂坪燒屍案,它發生在1997年的香港九龍秀茂坪邨,由於是一起涉及童黨的嚴重刑事罪行,所以又叫被稱作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童黨”一詞,應該來源於香港,指一些缺少傢庭溫暖,具有反叛性格,不服管教的青少年,他們聚集在一起,吸毒、叫罵、打架,做出一些影響社會秩序、人身財產安全的反社會行為。他們不是黑社會,但部份帶有黑社會背景。

16歲的陸志偉(外號“阿雞”)結識瞭村內一群童黨,因不滿他們屢次欺負37歲的清潔工人陳木清(外號“三叔”),勸他報警,童黨自覺被出賣,決定教訓他一頓。

1997年5月14日晚上,為數14人的該群童黨將陸志偉引到秀茂坪邨39座第1508室(陳木清居所)內,先後襲擊、虐打他,並施以一連串“傢法“:包括人肉打樁機等。經過三小時慘無人道的虐待之後,陸志偉當場死亡。童黨在知道弄出人命後,害怕事件會被揭發,在驚惶失措的情況下把死者的屍體拖往垃圾房,兩度燒屍企圖毀滅證據。同被該童黨欺負的陳木清到醫院求醫,警方從身受重傷的陳木清身上得到線索,從而揭發瞭兇案。

該案件於1999年被改編為電影《三五成群》,由宋本中、陳芷菁、李健仁和林子善等人主演。片名取自香港俗語:“三五成群,沒個好人”的前半句,生動形象。影片角色眾多,個性鮮明,每個人物都給人深刻的印象;導演註重細節,手法老到,故事講得深入淺出,發人深思,這部沒有大明星的電影,卻讓人感覺有相當的現實感和厚重感。

影片向觀眾說明瞭這群童黨聚集在一起的原因和背景,他們的背景驚人的相似,大部分童黨的父親都是香港人,母親都是泰國人,經濟相對都比較困難,傢庭情況都比較特殊,父母離異或者有一方早逝,和傢長缺少溝通,生活都枯燥無味,都被別人欺負過,為瞭不受欺凌而抱團。

這部影片既是香港童黨問題的真實寫照,也基本還原瞭案件的本來面貌。

影片中的角色名取自真實人物的真實外號,主犯傅顯進,外號:大王,父親早逝,由母親拉扯大,但與之交流甚少。喜歡看《古惑仔》電影和漫畫,相信拳頭就是一切,經常在傢練拳。開始他的陣營人數很少,隻有阿必和阿雞兩人,但他卻是所有童黨最能打的一個,因此跟著他的人也越來越多。飾演大王的宋本中名氣不大,但在本片中的表演可圈可點,比如平時在其它童黨面前膽大包天,但遇到人多勢眾的真正黑社會,馬上臉色發白,表情自然而生動,把那種欺軟怕硬的人性表現得淋漓盡致。

石子健,外號:阿必,大王好友,童黨二號首領。拳頭不硬,成績尚佳,父母離異,因未成年人犯錯須有傢長保釋,為見父母,經常故意犯錯,後轉為污點證人。由林子善飾演,林子善因為在星爺的《喜劇之王》裡飾演洪爺一角為大傢所熟知。

許智偉,外號:番薯,原為另一童黨首領,人數眾多,三個女童黨原來都在他手下。在邨裡面橫行霸道,經常欺負輕度智障的三叔(三叔是他親叔叔)。有時發起狂來,連父親都敢打。後因不敵大王而加入大王陣營。飾演者不詳,但是大傢肯定認識三叔的飾演者李健仁,因為他的如花沒有人會不知道。

在影片中,外號“阿雞”的陸志偉是個多嘴多舌,愛搬弄是非的傢夥,據說真實人物也是這德性,但他卻和三叔的感情很好,三叔勸他遠離童黨,卻害自己被童黨痛打,房屋被燒;阿雞看不過去,問三叔要不要報警,他肯定想不到這句話會給自己帶來殺身之禍。

得知阿雞讓三叔報警的消息後,大王讓”粒的”打電話給阿雞,約他上三叔傢。阿雞一踏入三叔的門口,便被折凳卡住脖子,動彈不得,接著被大王用雙節棍狂打胸口。

“你知不知道你做錯瞭什麼?”大王每問一次便打他一下。為瞭更過癮,他讓人使勁捉住阿雞雙腳,把阿雞倒吊,將他的頭顱一下一下撞在地上,名為“人肉打樁機”。

阿雞被打得口腫面腫,不敢反抗,在旁的女童黨也大膽起來,Cass羅桂芬狠狠地打瞭阿雞一巴掌,在場的佩儀和阿儀也大膽起來,一起沖上前對他拳打腳踢。男童黨見女孩子變得那麼兇狠,也有點驚訝。石子健這樣形容當時的情況:“女生們拿著雨傘,用柄打他,好像打狗般。”此時,大傢的情緒已失控,越打越興奮,每個人都動瞭手。

大王叫阿雞跪在一支晾衣竹上,托著另一支竹,自己細數所做錯的事,其它人拿著棍,說一個打一下。然後大王又發號施令。“如果念到哪句詩,提到誰的名字,誰就有資格打他。”

“王朝終於有個名。”大王帶頭,按照排名,一個個打阿雞。阿雞的手、身、背、腳上都滿佈傷口,鼻血也不斷流出來。“求求你,我頂不住瞭,叫他們放過我!”阿雞用沙啞而微弱的聲音向阿甘哀求。阿甘想帶阿雞離去,對大王說,:“算瞭!不要打啦!”。大王不肯,阿甘一怒之下離開。

“傢法”施行瞭很久,大傢中場休息,坐下來吸煙的時候,終於有人發現阿雞失去瞭知覺,於是又把他拖進廁所,用水淋濕他的頭,但他沒有反應,被虐打瞭近三小時後,阿雞終於死亡。

阿雞死後,童黨們商量如何善後,最後決定把屍體包好抬到樓下燒屍。將燒剩的屍首拋棄到附近垃圾站。阿雞的殘骸最後被垃圾車運往堆填區,從此人間蒸發。

當童黨察看毀屍滅跡的情況時,三叔致電大嫂,說自己被人虐打,但她不相信。他最後打999報案,救護車隨即送他到醫院,被警方詢問口供,這件童黨燒屍案才被揭發出來。

1997年5月17日凌晨12時,石子健在傢中被警察帶走。早上6時,秀茂坪重案組探員到秀安樓許傢,把智偉、肥勇及“鼻屎”一起帶走。就這樣,十四人先後被帶返警署。調查初期,重案組在搜集證據方面出現困難。因為三叔智力遲鈍,要他清楚復述整個案發經過,毫不容易。加上一直無法尋回阿雞的屍體,沒辦法鑒別死因。警方隻能重回三十二座燒屍現場,撿回阿雞的下肢碎骨送去化驗,可是骸骨實在燒得太厲害,無法驗到DNA。直至石子健轉作污點證人,給瞭首份口供,警方才一步步地掌握案情。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主審法官王見秋形容這宗童黨虐殺案為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且以惡毒、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來形容幾名主犯。他認為首領傅顯進亳無憐憫之心、無藥可救,是一名危險的年青人。

後來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傢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26年改為入獄7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

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隻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他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佈!而這班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後續

事件過瞭十年後,2007年12月25日聖誕節,其中一名涉案的25歲女童黨成員劉佩儀,疑因失業及失戀雙重打擊下,不堪度過孤獨聖誕節,在順天邨寓所鄰座大廈,留下寫著“不開心”字句遺書跳樓自殺身亡。(當年法官給她的判詞是:終生將在死者被殺的陰影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