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0日,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政府市長黃興國,這天他去代轉正的美夢幻滅,因其涉嫌嚴重違紀,被中央紀委帶走。

黃興國,1954年生人,浙江象山人,早年間一直在浙江工作,2003年11月被調往天津任市委副書記。

2001年9月,時任寧波市委書記的黃興國向組織報告稱:“我傢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廳專傢局工作,處級幹部;兒子在北京讀書,大學二年級;父母年事已高,在象山老傢安居。我的住房是任省政府秘書長時辦公廳分配的,建築面積120平方米;我的用車是任副省長時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配的;我傢的年收入,妻子2萬左右,我3萬不到,共5萬元左右……”

這是22年前,副省級幹部的黃興國的傢庭年收入,不用買房購車的他,在22年前就已擁有這麼高的年收入,這在當時已不知甩瞭多少人三條街,其收入早已達到富裕傢庭的水平,但得隴望蜀、貪得無厭的他,後來竟還走上瞭腐敗的道路。

剛到寧波任職時,黃興國還曾煞有介事的公開作出三條承諾:一是絕不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和傢人謀私;二是絕不允許傢人和親朋打著我的牌子辦私事;三是絕不允許我的下屬幹部出於好意為我的傢人和親朋好友辦事情。

那時的黃興國就已表現出其為官“兩面人”的一面,他嘴上雖將“大公無私”說得擲地有聲、言辭肯切,但在背後,其胞弟黃興常就像他的影子一樣,他去哪任職,黃興常的產業就佈局到哪裡,除老傢象山外,黃興國曾經任職過的臺州、寧波等地,均有黃興常開辦的公司或參與的項目,2003年黃興國去天津任職後,其弟黃興常也跟隨他北上天津發展。

黃興國早年間的這三條承諾,後來全部被他像垃圾一樣拋棄瞭,在天津任職期間,黃興國對主動向其輸送利益者不僅不拒絕,很多時他還會主動向下屬打招呼,令後者向其親屬輸送利益。

據知情人向媒體透露,黃興國的問題,除利用職權為其親屬經商提供方便外,還將天津的一些重大工程項目交給由其親信掌握的“浙江幫”承包,其個人或傢人從中謀利。

天津城市建設投資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馬白玉(女)落馬後,曾向辦案機關供出瞭黃興國曾利用職權插手天津市的重大工程項目的違紀違法問題。

2014年至2015年,中央紀委第六紀檢監察室的辦案人員在天津查辦案件期間,時任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的黃興國竟自降身價,主動邀請該室副處級的辦案人員袁衛華喝酒、吃飯,正部級的黃興國之所以自降身價邀請副處級的袁衛華喝酒、吃飯,那是因為他擔心中央紀委在查辦楊棟梁(原天津副市長)、武長順(原天津公安局長)的案件時,會順藤摸瓜發現自己的腐敗問題。

席間,黃興國主動向袁衛華打探楊棟梁案、武長順案的相關信息,同時,他還套取、打探關於自己的一些問題線索,袁衛華都一一奉告,為此,黃興國還送給瞭袁衛華名貴手表等貴重禮品。

從黃興國的這個自降身價邀請袁衛華喝酒、吃飯並打探相關信息的行為看,他當時是真得害怕瞭,否則,也許他是不會走這一步的,畢竟黃興國也是一個官架子十足的“官老爺型”的官員,據一位媒體記者曝料稱,有一次她在“兩會”上,她親眼目睹瞭這樣一幕:黃興國披著呢子大衣,大模大樣的走到自己的座位前,他既沒有當即坐下,也沒有脫下大衣,而是突然停頓住瞭,等他的秘書幫他脫下大衣,他才將屁股坐在椅子上。

黃興國落馬前,已代理天津市委書記超600天仍未轉正的他,就被坊間傳出,其可能涉嫌貪腐,即將被查的消息。

2016年9月10日晚,這隻令天津瓜民等待許久的“靴子”終於落地瞭,當晚22時30分,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這一刻,黃興國去代轉正之夢終成空,據接近中紀委的人士稱,黃興國除經濟問題外,他還涉嫌違反政治規矩,他為瞭能實現自己“去代轉正”之夢,在背後他上躥下跳,很誇張的搞瞭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地下活動”。

據港媒報道稱,2016年9月10日晚,黃興國是在市委書記辦公室內,被中央紀委宣佈的“雙規”,隨後被帶走。

黃在“雙規”通知書上簽名時說,“我早知有今天的結局。”帶隊執行此次任務的一位中紀委常委對黃說:“通知傢屬,今晚有事回不瞭傢。”黃回答說:“謝謝,不用瞭!”

經審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黃興國利用自己擔任的相關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項目用地、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傢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3萬餘元。

2017年9月,河北省石傢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黃興國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