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族制與寡頭制

无用师 2024-07-31 16:22 14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貴族制:選舉事宜以及國傢的立法、行政大權由奴隸主階級中少數顯赫貴族代表組成的元老院所掌握。元老院決定國傢的內外政策。貴族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種早期形態,是在中央王權較為軟弱、地方割據勢力較為強大的歷史條件下出現的。國傢元首稱國王或大公,是最高封建主,以下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和騎士等各級封建主,上下級間是領主與附庸的關系,根據契約確定相互的權利和義務。但每一級封建主隻對直接依附者行使契約內規定的權利,對附庸的附庸無直接管轄權。國傢名義上保持統一,全體封建主形式上都臣屬於國王,實際上各封建主憑借武力割據一方,各自為政,分割瞭國王的權力,王位繼承也必須在形式上得到貴族會議和公民會議的全體認可。它實際上是由國王和貴族會議共掌權力。

寡頭制:指極少數人執掌的政權。在古希臘,指奴隸主貴族中的極少數人獨攬政權的政體,典型如斯巴達,由2個國王、28個長老和5個檢察官掌握實權。羅馬共和國也是由元老院、執政官等少數權貴操縱的政權,稱為貴族寡頭政治。更簡單的分法是: 貴族制為一群擁有貴族頭銜的人集體領導的制度,或隻有據貴族頭銜者才能參與統治的制度。寡頭制同樣是少數人集體領導的制度,但其成員無須貴族頭銜,可能是當地富商、地主或各地豪強或某些長期從政的傢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