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康網 獨傢專稿

  文|白益民

  白益民 中國投資協會新基建投資專業委員會副會長,中國綠發會綠色企業工作委員會首席經濟學傢

  日本的糧食自給率隻有38%。然而相較於糧食自給率,日本更加強調潛在的糧食供應能力,特別是在海外屯田、增強全球貿易影響力等領域,這些的背後實際上就是商權的重要性。

  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根本在於補齊農業農村發展短板,縮小城鄉、區域、群體發展與收入差距。在這一方面,日本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值得探究,如今日本的農民早已是“生活在農村的市民”。

  推動城鄉發展平衡,實現共同富裕

  在日本,不僅農民的收入與城市居民相差無幾,甚至在交通、通信、教育、醫療等社會公共事業領域,也已經基本實現瞭城鄉一體化。而在20世紀50、60年代,城鄉差距的擴大正是當時日本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日本解決這一棘手問題的辦法就是組建起一套“產商融”三位一體的農村財團體制——日本農協。

  日本農協全稱為日本農業協同組合,是日本鄉村振興的重要主導者,在農業推廣、農業金融、農業服務業等方面,更是起到瞭決定性的作用,此外,在文化產業和相關衍生服務業方面也有積極涉獵。作為一個以農戶合作、聯合、經營與管理為主要功能的互助經濟組織,日本農協為實現城鄉的平衡發展做出瞭許多努力。

  二戰之後,為重振經濟,日本政府將“經濟高增長”視為唯一目標,大力發展重化工業。工業化初期實際上是汲取農業價值扶持工業發展,這種“挖鄉補城、以農哺工”的發展思路使得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在這種背景下,確立並尊重農民利益主體性的農業生產合作組織——日本農協就成為農村農業發展的主力軍,在一定程度上還體現出“民主社會”的屬性。

  長久以來,日本國內水果蔬菜價格昂貴已經不是什麼大新聞。其中除瞭種植技術特點等原因外,最主要的因素還是日本農協幾乎壟斷瞭日本農產品市場的價格。日本農協的核心訴求,就是保障農民的收入,因此東京、大阪等城市高昂的水果蔬菜價格實際上可以看作是一種“以城哺農”。

  當然,城市化和工業化有效反哺農村的重要途徑除瞭“價格差”之外,市民下鄉(鄉村遊)也是鄉村擺脫單一農業收入,最大化兌現生態資源,實現一二三產融合,從而提高鄉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有效方式。

  事實上,城市居民反哺鄉村經濟需要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讓鄉村生活的基礎服務實現真正的城鄉等值。因此,以鄉村基建為核心的“新農村建設”就成為日本實現其鄉村振興的關鍵所在。基建方向則主要集中在道路、電力等基礎設施領域,當然也包括推廣、翻新與改建農村民居。

  這些基建項目由日本中央政府使用強力金融政策工具,為農村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低息貸款、補貼,甚至是直接投資。然而,鄉村基建投資並不是大水漫灌,如何實現農業發展對金融資本的高效合理利用,就需要綜合考量農業、商業、金融等多種因素,就需要有一個專業化的組織機構提出系統性的方案。

  “三位一體”構建農業財團生態

  在鼎盛時期,日本全國約有99%的農戶加入農協,成為組合成員,此外還逐漸允許有合作關系的非農戶申請加入。作為日本鄉村社會與農業領域的絕對主導組織,日本農協的確很難被簡單定義,這種“半官半民”的農民合作組織在發展過程中,已經逐步構建成為具有日本特色的農業財團生態體系。

  如今,日本農協在日本全國形成一個“產(農業生產)”“商(貿易供銷)”“融(信用保險)”三位一體的龐大財團。認識日本農協,其實就是認識日本的財團體制,並不能用西方經濟理論來對它進行解讀,日本財團本質上應該是一種共生的緊密互利關系,這就類似於大自然中的生態環境。

  一是建設品牌化農業。日本農協為瞭提升農業附加值,十分善於建立和經營農業品牌。在討論日本“品牌農業”的過程中,大部分關註點集中在“嚴格質量管控下的標準化程序”“倡導低農藥、化肥使用量”等基礎層面上。事實上,品牌化農業的核心是市場化,是商業化,正是依靠著日本農協(農村財團)為農產品提供資金支持和商業指導,品牌效應才得以轉化為經濟效益。

  二是用“小特色”拉動“大生態”。在日本鄉村振興的理念中,“一村一品”是一個重要的概念。鄉村振興要想有真正的成果,就必須尋求重點突破和重點投入, 讓一批鄉村率先振興,從而帶動其他鄉村,最終實現“小特色”拉動“大生態”。從日本發展“一村一品”的歷程來看,日本農協在發展“一村一品”運動中發揮瞭非常重要的推進作用。一方面,日本農協已經滲透到日本國民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十分瞭解各個鄉村的優勢。另一方面,“產商融”三位一體的日本農協(農村財團)也是“一村一品”戰略最合適的組織者和執行者。

  三是構建農村命運共同體。日本農協在成立之初,主要負責指導農業生產、銷售農產品、集中采購生產生活資料以及促進金融信用合作等具體職能。而隨著其不斷發展壯大,日本農協逐漸展現出更多的社會責任化職能。

  日本農協的社會性事業包括瞭醫療保險、婚、喪等各個方面。積極號召會員發揮互助協作精神,很大程度上提高瞭農村和農民抵禦各類災害的能力。同時還投資興建基礎福利設施,為農民提供服務,減輕農民的經濟負擔。這些都表明,日本農協(農村財團)已從單純的利益共同體升級為命運共同體。

  掌控“商權”,築起國際競爭的防護堤

  2015年5月,日本農協在東京舉行集會,要求政府在 “跨太平洋夥伴關系協定 (TPP)”談判中保護大米等5項敏感農產品。在當年3月和前一年5月,日本農協也曾舉行關於TPP的集會。日本農協認為,“加入TPP將毀滅日本農業”,廉價農產品湧入日本,對本國的農戶造成的沖擊是致命的。

  2015年10月,日本政府提出瞭農林水產領域的基本方針,針對TPP造成的沖擊著手出臺農業對策。不過,日本農協也清楚地意識到,單純依靠高額關稅等行政手段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隻有真正掌控住“商權”才能在國際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

  實際上,早在1972年3月,日本農協就成立瞭“全農(ZEN-NOH)”,相當於國際版的全國供銷總社,專門負責日本農協的營銷與供應業務。後來,使用“JA”代替“Nokyo(日本)”作為新的名稱,即現在的“JA全農”。如今的JA全農是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紐帶,本質上承擔的就是日本農業綜合商社的角色。

  所謂綜合商社,是指以貿易為主導,多種經營並存,集貿易、金融、信息、倉儲、運輸、組織與協調等綜合功能於一體的跨國公司形式的組織載體。它不僅是產業資本、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的紐帶,同時也是“產商融”的結合體。

  1979年,JA全農在美國路易斯安那州新奧爾良成立分公司,並利用它的附屬公司CGB股份公司,為日本和其他目的地提供穩定的谷物、油籽和飼料原料。

  此後的40餘年,以JA全農、丸紅等企業為首的日本國際糧商,在國際糧食市場中後來居上,實力直逼“ABCD”傳統四大跨國糧商。

  事實上,日本的糧食自給率隻有38%。然而相較於糧食自給率,日本更加強調潛在的糧食供應能力,特別是在海外屯田、增強全球貿易影響力等領域,這些的背後實際上就是商權的重要性。因此,日本的目的是,通過日本農協(農村財團)率先築起一道商權的防護堤。

  (《小康》·中國小康網 獨傢專稿)

  本文刊登於《小康》2023年9月上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