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機制心法:責、權、利

恩彩 2024-04-10 16:00 15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你可能是一位企業傢,創業者,管理者,或者隻是一名普通員工,但不管你是什麼樣的角色,隻要參與過管理,可能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 你的員工說一做一,但絕不做二,一點都沒有主動性; 你的老板貪圖利益,不斷爭功,卻不承擔應有的責任,而你,很想把事情做成,到處求人,卻無能為力。

是因為大傢不聰明,不努力,沒有責任心嗎? 也許有一部分原因是的。

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在設計系統的時候,可能出瞭一個問題: 一個管理的等邊三角形被打破瞭。 這個三角形我們稱之為責權利心法,也就是責任、權力和利益之間的對等關系。

什麼是責、權、利: 就是在任何一個管理單元上,責任、權力和利益,這3件事情必須要同時、對等地發生在一個主體身上。

運用:責權利不對等會發生什麼?

第一、權力獨大,將會導致權力尋租

比如某交通局局長手上掌握數十億資金的審批權。

這就是權。可是這項工作做好瞭,也不會給他100萬獎金;幹壞瞭呢,也不會懲罰他50萬。

正向和負向的激勵都不明晰,責利不清,權過大,那舞弊的沖動就會相當大。 我們痛恨貪腐,但貪腐,其實就是權大而責小的一個必然的結果。

把我們放在那個位置上,也未必能獨善其身

法國管理學傢亨利·法約爾icon,又把它稱之為“法約爾原則”,就是: 凡權力行使的地方,必有責任。

第二、利益獨大,就會引發內耗沖突

很多公司以利誘人,以利驅人。 員工的獎金、提成都特別誘人,但是有的時候,會忘瞭給相應的權利,甚至對應的責任,就會出現所謂的“肥缺”,這時候,上下級就會天天處於資源爭奪戰之中,引發沖突。

第三、責任獨大,一定催生消極怠工情緒

責任很大,但是權力很小,將會導致這件事兒我不可能做好; 責任很大,但是利益很小,將會導致這件事做好瞭對我也沒用。

在這兩種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消極怠工,就成瞭多數理性員工的最優選擇。

我們經常聽人說:體制問題。所謂的體制問題,就是在設計系統的時候,沒有熟練使用責權利心法。

大到CEO,小到前臺,都要擺正這三者之間對等關系

最後小結:認識權利心法 請你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出你的辦公室,隨便找個人聊聊,看你是否真的是責權利同時加身。

如果“是的”,那你的公司是在自我運轉的,恭喜你,你是一個高效的管理者。

但如果“不是”,你就很可能發現,你公司裡,總經理在做總監的事,總監在做經理的事,經理在做員工的事,而員工,都在討論國傢大事。

作為管理者,你在使用權利心法嗎,怎麼用的?作為員工,你覺得你的老板做得怎麼樣?歡迎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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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 @李老師 ,關註我,給你分享更多企業經營管理知識,往期我還分享瞭很多不錯的內容,你都可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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