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丞相首提以“無為”為綱漢初的治國核心理念,是無為而治,屬於老子的治國思想。老子是道傢學派的鼻祖,因此“無為”是道傢的核心主張。可是,無為而治被第一次被當朝執政者提出作為基本國策方略,治國指導思想,其實不是漢,而是秦。漢承秦制,不僅繼承瞭秦的律法,其實連“無為而治”的治國理念,也受秦的影響。當然,這個秦,主要指是呂不韋執政的秦國。文信侯曰:嘗得學黃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為民父母。” 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兇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天曰順,順維生;地曰固,固維寧;人曰信,信維聽。三者咸當,無為而行。(《呂氏春秋·序意》)呂不韋曾經在《呂氏春秋》的序文中,以自己文信侯的身份提出瞭兩個對漢朝影響深遠的關鍵詞:“為民父母”與“無為而行”。我們認識秦,是太過著眼於秦始皇統一後作為祖龍的歷史身影,忽略瞭秦國和秦朝,本身就是列國制度最終的歷史匯流期。秦的試驗雖然失敗,但它本身就是站在時代最前沿的探索者和先驅者,其制度絕非始終鐵板一塊。所以,把秦始皇個人的主張和理念,當成是秦的所有主張和理念,真的是小看秦這個存續數百年的政權瞭。“無為而行”,曾是秦始皇發動統一戰爭之前,秦國的國政基調。這個調就是輔佐秦王,號稱秦王仲父的秦相國呂不韋奠定的。《呂氏春秋》實際上就是呂不韋為秦國統一天下,先行嘗試的文化統一之綱領。呂不韋還將此書“佈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似是效法商鞅徙木立信,要以《呂氏春秋》的治國思想,來為秦國將來的統一,擴大輿論影響力,樹立秦國統一的文化合號召力,指明秦統一之後雜取兼容的文化建設思路。呂不韋是希望秦國的統一與統一後的制度建設,能夠以《呂氏春秋》作為政治綱領。王者執一,而為萬物正。軍必有將,所以一之也;國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執一,所以摶之也。一則治,兩則亂。“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這就是《呂氏春秋》所提出的大一統目標。但是,呂不韋倡導的大一統制度,又和後來秦始皇統一之後所推行的集權大一統制度,是不一樣的。眾封建,非以私賢也,所以便勢全威,所以博義。義博利則無敵,無敵者安。故觀於上世,其封建眾者,其福長,其名彰。王者之封建也,彌近彌大,彌遠彌小。誅暴而不私,以封天下之賢者。呂不韋所提倡的,就是封建大一統。其實就是劉邦的郡國並行制,繼續搞分封。與秦始皇後來的零分封大一統相比,呂不韋恰恰主張的恰恰是君臣共天下,與西漢皇帝與功臣集團共治天下頗為相近。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故威不可無有,而不足專恃。安危榮辱之本在於主,主之本在於宗廟,宗廟之本在於民。天下,必有天子。天下,又非一人之天下。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這又和漢初治國思想,漢文帝的“朕以微眇之身讬於兆民君王之上”,“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是如出一轍的天下觀,與漢文帝的民本思想類似,與秦始皇的振救黔首的大救星,萬民之主的皇權定位則不同。故治國無法則亂,守法而弗變則悖,悖亂不可以持國。世易時移,變法宜矣……因時變法者,賢主也。呂不韋認為法令必須堅持,但法令應因時因便而改變。既要依法治國,又要靈活立法,因時變法。要根據時代條件,來進行對法律的不斷調整。不得不說,這一點又和漢初為瞭恢復凋敝人口和經濟,寬刑簡法,根據時代需要去調整法律的政策思想一致。所以,如果按照呂不韋對秦國的統治思想設計一直走下去,以《呂氏春秋》為綱領,秦朝的理念可能會與漢初頗為類似。劉邦、蕭何等人少年時,正是《呂氏春秋》問世之際。這是一次名動天下的文化大事件,劉邦等人大概率是受過其影響的。隻是礙於漢朝以推翻秦政立國,不可能直接宣稱自己繼承秦國思想。為什麼呂不韋版的秦國政治綱領會與漢初如此相似呢?因為呂不韋的思想,看似駁雜,其實就是漢初作為治國思想的黃老道傢思想。 2.漢承秦制背後的黃老與法傢班彪曾言“漢承秦制”[1]。秦朝是以事決於法的法傢理念治國,而漢初是以無為而治的黃老思想治國。為什麼無為之漢制可以繼承重法之秦制呢?因為黃老道傢思想,本身就是法傢思想的源頭之一。而黃老道傢思想,自身又與法傢剪不斷,理還亂。秦朝獨尊的法傢,可以稱作秦晉法傢,也叫西方法傢,或法傢刑名學派。在秦晉法傢思想隨著秦朝滅亡一起被批臭之後,有濃厚的法傢色彩的黃老道傢思想,在此時出來救場。它的本質,也是法傢。比如戰國末期的韓非子,後世一般評價他為法傢思想的集大成者。但在西漢的司馬遷眼裡,韓非子屬於什麼思想流派?司馬遷為韓非寫傳,是在《史記·老子韓非列傳》中。這是一篇為老子、莊子、申子、韓非子四人並作之合傳。司馬遷為何要把道傢學派的祖師爺,提倡“無為而治”的老子,和法傢學派的集大成者,大講“法術勢”的韓非放一起,是巧合嗎?司馬遷隨意而湊嗎?其文末尾,司馬遷已經寫明原因:太史公曰:老子所貴道,虛無,因應變化於無為,故著書辭稱微妙難識。莊子散道德,放論,要亦歸之自然。申子卑卑,施之於名實。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皆原於道德之意,而老子深遠矣。這根本不是巧合。在司馬遷所處的時代視野裡,並沒有東漢儒傢那樣界限分明的學派劃分。司馬遷認為他們都是源於“道德”,也就是源於道傢。但是司馬遷仍然把後世認為是法傢典型的申子、韓非子,和道傢典型的老子、莊子作瞭一個區別。他認為韓非子應該是哪種道傢?黃老道傢。韓非者,韓之諸公子也。喜刑名法術之學,而其歸本於黃老。出乎很多人的一般認識,韓非在司馬遷眼裡竟然是黃老學派之大傢。黃老思想大談黃帝,是時人托名黃帝之學說,研究人君南面之術,也就是研究君主統治方法,可以理解為當時的朝堂管理學。其實黃老之學本身就有一個別稱,叫做“道法之學”。黃老既講道也講法,既重法與術,也重德與教。要理解漢初為什麼能夠既漢承秦制,就先要明白,法傢本身就是道傢的枝,而道傢本身就是法傢的幹。它們倆派是很像的。法傢本來就是從道傢分化出來的。黃老道傢,產生於齊國的稷下學宮。而稷下學宮,是齊法傢的大本營。齊法傢,也叫做東方法傢,對應西方的秦晉法傢。也就是說,法傢其實分兩派,一派是東方的齊法傢,另一派是西方的秦晉法傢。齊法傢的代表人物,是田駢、慎到等人。他們又同時屬於稷下學宮黃老之學的兩大流派。從某種程度來說,齊法傢本身就是黃老道傢。稷下學宮黃老三大派中另一派以環淵為代表,著有《黃老帛書》,故而有人將他們稱為齊法傢,也有人將他們稱作黃老道傢。在法傢名聲隨著秦朝滅亡而被批臭之後,漢代則多言黃老而罕言法傢。而以三晉之一的魏國李悝,三晉之一的韓國申不害,以及秦國商鞅,他們代表的西方秦晉法傢則是齊法傢的又一個走向和分支。道法自然,道和法本身就是道傢的兩個核心觀點和工具。法傢是道傢的兒子。隻不過齊法傢講道法融合,而秦晉法傢則越來越多得偏向於講法。秦晉法傢,屬於黃老中的激進派。齊法傢則是溫和派。其實秦晉法傢就是在“道法”的“法”之方向更加深入,逐漸走入瞭為法而法的死胡同,很大程度上拋棄瞭對“道”的追求。齊法傢與黃老思想,和秦晉法傢的最大不同點在於,黃老的法治思想是強調“去私而立公”[2]與“事斷於法”[3],認為法令不僅要約束百姓,也要約束君主。而秦晉法傢則強調“權制獨斷於君則威”[4],將法律作為君主的統治工具,認為君主應當超然於法外。因此,西漢前期壟斷相權的強勢開國功臣集團,以及靠相權壓制王權的呂不韋,都選擇黃老道傢為綱領,既能繼承秦固法傢有之制,同時還能以黃老思想為基準,敦促君主的自我約束,塑造君臣共天下的政治生態,是對君權的限制。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故執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廢也。故能自引以繩,然後見知天下而不惑矣。(《黃帝四經》)法出乎權,權出乎道。(《管子》)賢生聖,聖生道,道生法。(《鶡冠子》)在黃老著作中,道與法相結合的理念亦是核心觀點。法傢最早源於道傢。道法、道法,法傢其實原本就是道傢派生出的學派。在法傢的著作中,同樣有大量道傢思想的存在。例如法傢經典《韓非子》中,有《主道》《守道》,在談“道”。有《南面》,即黃老道傢所研究的人君南面術。有《解老》《喻老》,是解釋老子哲學思想。可見韓非子的法傢思想,本身與黃老道傢息息相關。道傢思想還有一大流派是老莊道傢。黃老,就是黃帝加老子。老莊,就是老子加莊子。它們共同點是老子。老子的核心思想就是無為而治。區別就在於黃帝治國,莊子修心。黃老思想,是治術,是入世意義的,是把托以黃帝的權術思想,結合老子無為而治的治理思想,將二者融合起來形成的治國理念。黃老不僅是“清凈無為”的世界觀,更是一種治國的方法論,是“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有為”。比如高呂時代休養生息以恢復人口,文帝時代開放山田澤礦,鼓勵農業生產與工商業發展以做強經濟。黃老主張“無為而治”,不是“不為不治”。用今天的話講,類似於市場經濟理念,不過多幹預經濟,讓經濟自然恢復。但如何“無為”,如何“無為”而且“大治”,它又是一套方法論。這種方法,就是政策上不幹預,但政策上依據目標加以引導。法令上不嚴酷,但必須堅持法治化治理。目標上不激進,不濫用權力和民力,但一定是有目標的,且追求“治”的目標。西漢的文景之治,就是對治世目標的追求。老莊思想,其中“莊”就是曉夢迷蝶的莊子。把追求精神逍遙的莊子思想加進去,就偏於修身養性,更凸顯個人出世意義的,是把無為的理念,用到瞭個人心性修為中。它相對而言不那麼像是用來改造國傢和社會的方法,更像是世界觀。魏晉門閥時代,社會有門閥化趨勢,玄談之風起,老莊思想就壓過瞭黃老思想。黃老思想兩度成為秦漢時期的治國思想,為什麼後來就銷聲匿跡,人們提到道傢,似乎就隻剩下修身養性的老莊一派呢?3.秦代黃老思想之興起《呂氏春秋》以黃老道傢為基礎思想的傾向,是較為明顯的:三者咸當,無為而行。三者之成也,在於無為。無為之道曰勝天,義曰利身,君曰勿身。君道無知無為,而賢於有知有為,則得之矣。君服性命之情,去愛惡之心,用虛無為本,以聽有用之言,謂之朝。呂不韋是懷著統一之目標,完成瞭這樣一個為軍事統一作輿論思想鋪墊的大型文化工程。他有統戰各學派之意,所以兼容各學派之長。老耽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清,子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後。《呂氏春秋》雖然是試圖統戰百傢的文化武器,但對君王的要求,卻明確是無為而行,是把道傢黃老派主張作為治國綱領。在君王統治思想上,無疑是以黃老思想為本色。因為《呂氏春秋·序意篇》就是《呂氏春秋》之序言,其中“無為而行”,是呂不韋親自論作,正是全書核心綱領所在。呂不韋的“無為而行”理念,大概是延續到公元前230年的秦國,也就是秦始皇發動統一戰爭的那一年。從政策路上與制度上,被正式推翻,則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正式廢封建,行郡縣,推行秦晉法傢主張之改革。也就是說,秦始皇早年親政並扳倒呂不韋後,其實仍奉行過至少七年,呂不韋的黃老路線。如果按制度上正式否定《呂氏春秋》“眾封建”路線來算,是十七年。如果把他繼任王位沒有親政的時間也算上,秦王政時期,黃老道傢影響國政路線的時間,足足有二十五年。秦始皇建立王朝後的十二年,才是法傢思想占絕對主導思想的十二年。但秦王政的二十五年,卻很可能是黃老思想占上風的二十五年。畢竟,秦昭王時期,長平大戰之後,“秦雖破長平軍,而秦卒死者過半,國內空”[1],秦國實際是慘勝,國力和人口也遭受重創。此後,秦國也同時處在休生養息的戰後恢復階段。呂不韋采用黃老思想治理秦國,恰如漢初一般,有時代條件之需要。秦始皇本人,也體出現有黃老傾向。有沒有線索?當然有。秦王政讀《韓非子》後,非常欣賞和推崇韓非子的思想。韓非子是誰?法傢之集大成者。所以嬴政有法傢傾向沒錯。但道法一源,韓非子也是黃老道傢,深受黃老思想的影響。司馬遷把韓非“歸本於黃老”,黃老道傢與法傢同出一脈,是秦漢之時的公認。雖然後世將法傢與黃老道傢做瞭切割,把韓非本人的黃老屬性給剔除幹凈,但在秦漢時人眼中,黃老和法傢是相近的。站在司馬遷的歷史視野裡,說一句秦始皇最欣賞的學者是以黃老思想為本的學者,並不為過。所以說,秦始皇的思想裡,是不是完全沒有黃老的存在?且不說《呂氏春秋》中大量講“無為”之道,就連《韓非子》中也不少。權不預見,素無為也。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處其宜,故上下無為。虛靜無為,道之情也。動之溶之,無為而攻之。凡德者,以無為集,以無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所以貴無為無思為虛者,謂其意無所制也。夫無術者,故以無為無思為虛也。虛者之無為也,不以無為為有常。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也。韓非是老子“君道無為,臣道有為”的忠實信徒,推動無為理念在治國思想中發展運用的關鍵性學術人物。他的主張,就是君主無為,“聖人、明主治吏不治民”。黃老道傢和法傢一樣,都是鉆研“人君南面之術”。從這個角度講,黃老道傢,是保守的法傢。而法傢,是激進的黃老道傢。同是“人君南面之術”,黃老道傢主張通過無為的方式,達到天下大治,在維護法令的同時講究道德。而法傢主張通過律法懲治的手段,達到天下大治,不必迂腐於形式上的道德。其實仔細想想,法傢強調法令,人人遵照法律,社會井然有序,自然不需要君主去做轟轟烈烈的大事,不必有為。法傢,隻是強調法律作為達成“無為”的一種手段。“無為”是目標,而不是像黃老那樣把“無為”直接作為手段。法傢也提倡無為,不過是君道無為,臣道有為,法令有為。但法令有為,本身就是為瞭解放君主的精力,不需要君主去決定所有事情。但作為臣子,執行法令,必須有為。所以,嚴刑酷法,秦晉法傢並不排斥。韓非子就是在以法為術的方向上又進瞭一步,但君主無為的目標是很明確的。秦始皇是很欣賞韓非思想的。甚或說,在呂不韋一直以來的調教下,秦始皇也是非常明白黃老哲學中的“無為而治”。所以,秦始皇被詬病為“暴君”的行為,基本都集中在他生命的最後五年。而在秦始皇在發動統一戰爭之前,除瞭鄭國渠,我們甚至說不出他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秦王政時期,可能是黃老思想占主。秦始皇雖然最終沒有延續和采用黃老治國的思想,但不代表秦始皇沒有黃老思想中“無為而治”的制度痕跡。包括五德終始說,興義兵統一說,甚至博士制度、廷議制度,籠絡魯地儒傢,都帶有濃厚的《呂氏春秋》路線之印記。其實都是《呂氏春秋》中所大力提倡的。秦始皇不提《呂氏春秋》,是因為他扳倒瞭呂不韋,不適宜再提。但不代表他年輕的時候,完全不讀和否定《呂氏春秋》。秦始皇沒有繼續走呂不韋路線,但呂不韋作為他的政治導師,權力運作的啟蒙者,《呂氏春秋》又是秦王政六年,自己任內成書,名動天下的巨著,呂不韋本人和《呂氏春秋》之黃老思想,對秦王政思想和執政方法的影響,是絕對存在的,而且很可能是比較大的。正式稱帝前,秦王政並沒有明確推翻呂不韋的黃老治略。任繼愈先生曾評價《呂氏春秋》時,認為該書是以道傢思想構建其體系,“我們把他堪稱秦漢時期道傢思潮的開始”。

4.西漢黃老與儒傢的對決

秦朝滅亡後,漢朝重用包容並蓄的黃老思想,既能為其他思想撥亂反正,又能夠糾錯剛性的秦朝思想政策,對秦朝法傢思想有否定性的一面。黃老道傢和法傢也同出一源,同為註重法令治國,提倡君主無為,是能夠最大程度繼承秦制框架,保留秦制優點,兼容秦制法傢思想的學派,是對秦朝法傢批判性繼承。

黃老道傢原本作為戰國道傢正脈,在戰國晚期,一度是黃老獨盛,壓倒百傢。黃老道傢的學術中心在齊國的稷下學宮。稷下學宮的慎到,被劃入齊法傢。但他也專攻黃老之術。實際上,他研究的“法”,就是黃老道傢的“法”。

西漢時,法傢思想被批臭,已是明日黃花,趨弱式微。秦漢研習律法,很少直接稱法傢,而往往稱研習刑名或刑德之術。黃老道傢為漢初法治提供學術思想與理論支持,而研究刑名訟獄之事的法吏乃至酷吏,則成為漢初法治的執行群體。

漢初以道傢黃老派思想治國,不僅不是與秦朝相反的政策,反而是在秦晉法傢思想崩潰後,已不堪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漢承秦制的思想基礎。

漢宣帝把漢王朝的制度叫做王霸雜之。後來,人們通常用“外儒內法”來形容效法漢朝的後世王朝。但“外儒內法”還有另一個別稱,叫做“內用黃老,外示儒術”。法與黃老,在很多語境下,概念是互通的。

法傢的核心主張,法、術、勢,都是源自於道傢思想。法傢隻是他們把道傢的“天地不仁”,“道法自然”這些理念,不斷拉向統治技術這條道路上深入實踐。但這一派的試驗無疑是失敗的。正如荀子遊歷秦國後對秦國的判斷,他認為秦國的治理水平很高,但沒有儒,不講教化,這種統治又是很脆弱的。

秦法叫“律”。商鞅就是從魏國,把魏國的“法”,帶到秦國,改名叫“律”。而法,就是“道法”中的法。道法,後來被用於治國,就成瞭刑德之術或刑名之術。刑是法,德是道。刑是手段,名是規則。道是途徑方向,法是方式方法。道德,道法,刑法,刑名,刑德,這幾個詞繞來繞去,其實講得是一個道理。即使放今天來說,道德和法律,都是社會約束力的兩種形式。隻不過道德是非強制性的,是社會提倡的準則上限。法律是強制性的,是社會要求的準則下限。

道生法,是道傢黃老派重要命題之一,明確地揭示瞭道與法的基本關系:法由道派生,是道這一宇宙根本法則在社會領域的落實和體現。

道傢形成老莊道傢與黃老道傢兩個流派。黃老道傢進一步形成東方的齊法傢,並派生出西方的秦晉法傢。秦晉法傢在秦朝成為指導思想,最終隨秦朝敗亡而瓦解。漢初則采用具有齊法傢框架的黃老道傢作為指導思想,糾正秦晉法傢的糟粕,繼承秦晉法傢的精髓。但漢初施行黃老治國百年之後,儒傢又將黃老道傢從神壇上拽落下來。

儒傢也分派別。戰國後期比較有影響力的有孟學和荀學。孟學即鄒魯之學,繼承和發展瞭孔子的仁政與王道思想,是儒學正統,或可稱為廣義的魯學。魯地是儒學大本營,亦是西楚霸王項羽曾作為魯公的封地。秦始皇曾拉攏魯生,但秦制主張大一統集權,儒傢主張分封眾建,本質不可調和,秦始皇最終被儒傢所攻訐。項楚集團推翻秦朝後,項羽曾設計很受儒傢歡迎的“天子-霸主-諸侯-列侯”的復古封建四級制。可這般不合時宜的制度設計終究失敗。當代表秦地再次統一的劉邦殺死項羽之後,魯邑儒生甚至要為項羽守死節,堅持不降。

這次短暫的儒傢復古理論實踐失敗後,儒學的中心,開始從魯學轉移向齊學。

戰國後期,齊國稷下學宮的學術領袖荀子,就是儒傢荀學的是法傢韓非與李斯的老師,主張性惡論,被稱為儒法兼修。但正因為荀子與傳統儒傢的性善推導,仁義思想有所不同,最終被後世儒傢踢出孔廟。可見儒學到瞭齊國稷下學宮,也會受到黃老道傢和齊法傢思想的影響,開始重視“法”的作用。

西漢時期,儒傢經學公羊派的代表人物董仲舒,屬於齊學。漢武帝最後所推崇的官學,其實就是強調大一統思想的儒傢公羊學。這一派將過去保守的倡導封建的魯地孟學進行改造,提煉出能夠契合大一統王朝的新儒學理論,為漢武帝的擴張提供瞭激進得儒學理論支持。這就是借鑒瞭老莊道傢的內聖外王之儒學理念。

說起來,秦晉法傢的創始人,魏國變法與《法經》的設計者李悝,以及深受李悝影響,設計過楚國吳起變法的吳起,他們都是儒傢子夏的徒子徒孫。而儒傢公羊學的源頭,公羊高也是子夏的弟子。其實各個學派,除瞭核心主張之外,都會在集權與分權兩種方案中,根據時代條件來回徘徊,以因應時代需求。諸子百傢各種思想之間也在博弈與融合。說到底,這隻是一套如何匹配當世社會文化心理,同時讓君主願意買賬的意識形態工具而已,有時是換湯不換藥,換個招牌復營業。

法傢與黃老講律法,而儒傢講禮法。“法”是上層對下層進行約束的規則制度,更強調事後懲罰。“禮”是上層對自身階層進行約束的規則制度,更強調事前克制。它們本質上都是希望尋求一種可以約束人性之惡,弘揚人性之善的制度途徑。儒傢每次經歷實踐挫敗後,也在不斷改進自身理論。

漢代的儒傢不再大講封建與垂拱,而是講有為,但提出的“仁政”有為,內聖外王,是在“道”的路上持續深入。儒傢要求人類約束內心,是誅心。法傢講“無為法制”,是在“法”的路上持續深入。法傢要求人類約束行為,是誅行。最後成瞭兩端極值。

秦晉法傢隻研究治術,性惡推導,不論美德,越發形成激進的意識形態,最終主張禁絕百傢。而另一個強調“有為”的儒傢,也主張獨尊儒術。因為“有為”,思想目標就太明確,很容易和其他思想相斥。

道傢黃老派,相對而言,是道法並用,既講類似於儒傢仁政的“德政”,但不泛道德論,同時提倡有法可依,依法治國。因為隻有法律健全,人人按明確的規則行事,社會有條不紊的自然運行,才不需要過度的人治,才能做到統治者的“無為而治”。所以,黃老派也講法治,但不是秦晉法傢的激進法治,而是溫和法治,因時易法,靈活立法,不搞酷法鎮壓。

黃老派是儒法之間的一個居中協調點,是一個折中方案,符合漢初在制度上有限妥協的歷史需要。西漢選擇黃老道傢思想治國,是因為黃老道傢能夠否定激進法傢,作為激進法傢的源頭思想,也能夠兼容溫和法傢,是漢承秦制的最佳思想平衡點。

可作為天下第一學,秦漢識字教育普及的第一線推動者,儒傢從來沒有放棄過重新向朝堂進軍。儒傢一直在發揮影響力,試圖撼動黃老道傢學派的國傢指導思想的地位。

在劉邦時期,儒傢力量占主導地位的是劉邦身邊的雜儒,而不是醇儒。比如叔孫通、酈食其、陸賈這些儒生。他們學貫多派,非常務實。見劉邦集團普遍不喜歡儒傢,便用更實用的縱橫學或黃老之學折中,討職於劉邦。儒生陸賈,給劉邦講禮制王道,劉邦厭煩。就獻給劉邦《新語》,轉而明確兜售“道莫大於無為”的黃老思想,把禮法結合當做自己的核心主張,最終深受劉邦認可。實際上是一個儒生,為劉邦確立瞭漢初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黃老基調。

劉邦死後,漸漸代表黃老思想的,卻是開國功臣集團。功臣集團的命運走向,也高度與黃老思想的指導地位息息相關。

黃老思想,由於倡導“法大於君”,所以實際上相比秦晉法傢提倡的強化君權,又是一種相對限制君權的思想。所以,在漢初,皇帝與宗親諸侯、功臣列侯共天下的現實局面下,黃老思想是被整個統治階層普遍推崇的。有黃老思想在,漢初的高、惠、呂、文、景,就無法做到漢武帝的酎金奪爵。漢承秦制的軍功爵制、授田制,則是列侯們高居廟堂,世襲罔替,功臣集團與皇帝共天下的制度保障,功侯們作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合法性所在。而黃老思想,即溫和法治思想,就是護佑這種制度的國傢指導思想和民眾認同邏輯的意識形態保障。

劉邦用黃老,是看中黃老的溫和法治,無為休息。核心需求是為瞭繼承秦制,修正秦制,恢復國力。但劉邦死後,制度穩定下來,國力也得到恢復,功臣集團則更希望用黃老思想中的去私而立公,事斷於法而不斷於君等思想,來限制君權對功臣集團的轉強趨勢,以免皇權伸張而動搖“君臣共天下”的局面。這一點是客觀現實所逼。

隨著西漢中期,漢武帝將君權徹底伸張之後,實現瞭皇帝私天下,僅酎金奪爵一次事件,以不痛不癢的理由,就削掉瞭大半功侯的爵位。可見守護“黃老思想”,就是守護功臣集團自傢的富貴和地位。這是歷史走向直接證明的歷史關系。

但君權的極度伸張,又反過來刺激統治集團限制君權的需求再次高漲,直至昭宣時期,霍光代理君權,廢立皇帝,霍光再次借用公羊派儒傢削弱皇權權威。這一次公羊派主張的已經不是改制,而是傳國異姓說,讓皇帝交出權力,改朝換代。以石渠閣會議為標志,以谷梁派為代表的魯學再次完成自我升級,被漢宣帝用來制衡公羊派。但限制君權的保守儒學已然占據上風,成為西漢後期的流行理論,導致瞭漢哀帝常識自改姓氏和國號的再受命事件。最終儒傢從根子上瓦解瞭劉漢皇族的血統合法性,最終釀成王莽篡漢,以一位儒傢皇帝全面推行儒傢復古改革。

雖然,儒傢這次改革又失敗瞭,再次反向刺激出劉氏招牌的比對價值,人心向劉,東漢由此建立。但黃老道傢,已然被儒傢徹底壓制,再無出頭之日,漸漸瓦解。

5.東漢儒傢對黃老的拆解

兩漢定儒傢經學為官學之後,儒傢就在排擠黃老的生存空間,又被東漢儒傢通過給戰國諸子百傢及著作分門別類,硬生生給肢解的支離破碎,不成體系。黃老道傢的主體著作,多被掃進雜傢。因為黃老道傢,把“無為”作為直接主張。既然無為,自然就包容並蓄,兼采百傢,沒有強烈激進的意識形態枷鎖。這與雜傢特征確實相似。

在西漢前期,黃老思想作為官方指導思想,直到漢武帝改制之前,存續瞭百年之久。從東漢之初的時間節點來看,黃老思想作為治國理念,比儒傢思想治國,僅僅隻少瞭幾十年而已。但黃老治國期間,從西漢立國,到文景之治,再到漢武雄途,為漢朝奠定過多次成就。從漢武帝晚年轉向儒傢之後,接二連三出現的卻是武帝晚年之凋敝,西漢晚期政治之衰頹,王莽改制之失敗,兩漢之際之慘烈戰爭。

東漢初年,處在西漢末年儒傢登堂入殿和新莽的儒傢復古改革徹底失敗之後的歷史節點,儒傢復古主張破產的現實壓力很大,儒傢理論受眾多少會有動搖。而這種對儒學的動搖,很可能會讓統治集團重新審視黃老道傢的價值。剛剛經歷挫折的儒傢官學,最忌憚的必然是曾做過漢傢制度的道傢黃老之學。

東漢初期的儒傢,在復古之核心主張幻滅後,甚至一度失去其世俗性特征,轉向讖緯神秘主義,大有神學化,宗教化傾向。以白虎觀會議為標志,東漢儒傢的地位才得到進一步穩固。奉旨將會議成果總結編纂為《白虎通義》的班固,自然也要對各派進行抑制,以維護儒學的官學和統治思想的地位。為免黃老思想死灰復燃,威脅儒學地位,黃老道傢勢必是重點弱化對象。

在班固《漢書·藝文志》中,班固對儒傢的評價是:“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他認為采納儒學就是歷代盛世的根本原因。班固是儒學經學大傢,親自參與推動儒傢在東漢地位的進一步鞏固。他自己是儒傢,他在編纂《漢書》時,實際上是要為儒傢學派做推捧的。

《漢書·藝文志》的著錄部分,把各種先秦與秦漢典籍都分門別類,劃分好學派,有非常大的政治意義。這是儒傢根據典籍影響力來欽點學派劃分方案。把大的百傢典籍分到小的學派,自然就弱化瞭大典籍的影響力。把小的典籍分到大的學派,自然也是給大學派摻水。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欽點式搞排名,正是儒傢手上的利器。

所以,班固在此,把儒傢說成是三代興盛之因,極盡贊美來穩固儒傢在東漢的官學地位。又側面稱當下儒傢有濫竽充數,歪曲經典的“辟儒”導致儒學衰落,實際上是為王莽這位大儒皇帝的儒傢改制失敗做辯解。

在班固《漢書·藝文志》中,班固對道傢的是:“知秉要執本,清虛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術也。”他把道傢描繪為倡導君主本人清凈無為,謙讓守虛的學派。這其實是把原本作為一種治國之術的黃老派“君人南面之術”,給矮化成瞭老莊學派的修心之法。他也提到“及放者為之,則欲絕去禮學,兼棄仁義”是道傢中的敗類。但其實這就是道傢中的不那麼講求仁義禮儀,而講究事斷於法的黃老派思想。東漢儒傢通過給道傢下定義,把道傢整體概念換成老莊道傢,黃老道傢就自然被排斥和邊緣化瞭。

尤其是東漢初與西漢初同樣民生凋敝,百業待興的情況下,轟轟烈烈的儒傢復古改革運動破產,國傢需要與民休息,恢復經濟。這個時候,作為官學的儒傢,邊緣化黃老,讓老莊成為道傢的核心思想,甚至在東漢末年,引導道傢逼去向佛教學習,徹底成為瞭對儒學官學地位難以撼動的宗教,同時把道學理論完全改造成魏晉的老莊出世道學,正是東漢儒傢為穩定自身地位,必須要做的。

在班固《漢書·藝文志》中,班固對雜傢的評價是:“兼儒、墨,合名、法。”儒傢把有黃老思想本色的《呂氏春秋》、《淮南子》掃進小門小派雜傢之中,卻對雜傢定義為儒法兼修,偏偏不提道傢。

道傢隻有老莊,而雜傢又無道傢色彩。如此敘事,仿佛秦漢並無道傢黃老之著作。漢初黃老治國之後,道傢黃老派就煙消雲散瞭似的。

很多學者也是看出過這點巧去黃老概念之端倪的。胡適提出:“雜傢是道傢的前身,道傢是雜傢的新名。漢以前的道傢可叫做雜傢,秦以後的雜傢應叫做道傢。”[1]任繼愈也認為《呂氏春秋》是秦漢時期新道傢思潮的開始。

比如《呂氏春秋》是以黃老思想為核心綱領,然後兼畜各傢之長。但是,東漢的史傢班固,在《漢書·藝文志》中,就將其歸為雜傢。把帶有鮮明黃老思想的秦漢時期著作列入學派影響力較小的學派,對黃老進行學派影響力瓦解,這還真不是個例。其他還有一些黃老思想比較濃厚的,如《管子》被掃到兵傢,《淮南子》也被掃到雜傢。

在漢武帝建元新政,把儒傢捧上神壇的歷史節點上,淮南王劉安曾凝聚黃老門徒對抗漢武帝的去黃老尊儒傢。劉安為主張黃老治國的竇太後獻上瞭西漢黃老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淮南子》,是一次文化聲討,是在意識形態上挫敗儒傢主導的建元新政,黃老學派在武帝初年一次成功的反撲。馮友蘭評價道:“從這兩個標準看都不能說劉安是雜傢。他有一個中心思想,那就是黃老之學。”[2]

黃老是東漢官學儒傢的忌諱。儒傢不想有人自居黃老,人們也不敢自居黃老,所以一度是治國指導思想的黃老,就成瞭小門小派的雜傢。

在班固《漢書·藝文志》中,班固對法傢的評價是:“及刻者為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

法傢路線因秦始皇改革失敗而破產,被徹底批臭。尤其是,先秦法傢提倡集權,先秦儒傢提倡分封,可以說是完全對立的兩股學術思想力量。秦始皇最後在儒傢淳於越與法傢李斯的路線之爭中,選擇站在李斯一邊,對儒傢焚書坑儒,對法傢以吏為師。法傢,一直是儒傢的世仇學派。《漢書》裡對法傢的措辭沒一點好氣兒。

東漢儒傢,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給各著作、各學派搞英雄排座次。黃老於是被隱沒瞭。抑制黃老,是東漢儒林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但東漢末年,統治秩序崩潰,儒傢又進入低谷時,高誘作《呂氏春秋註》,才敢實質性點出,《呂氏春秋》“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大出諸子之右”。“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這就是道傢思想。

道傢學派,在漢末派生出一個宗教性的道教。在學說上,也於魏晉時期,漸漸被老莊思想一支獨占。後來的道傢,就成瞭一種世界觀。現在的人們一說道傢,要麼就是談神論鬼的道士,要麼就是清心寡欲的隱士。之所以隻剩下這種印象,是因為真正用道傢思想教人們入世建功的道傢黃老派,早在兩漢就已經被瓦解瞭。黃老所實踐得方法論,在儒傢思想後來漫長的歷史實踐和統治地位下,最終被吸收和湮滅瞭。

蕭何是律法專傢。曹參用黃老治齊。張良,所習是道傢著作《太公》。陳平本好黃老之術。他們都是黃老道傢的門徒。

從劉邦的取向和態度看,劉邦是反對激進法傢主義的。他對秦朝苛政持否定態度。但是劉邦討厭儒生,羞辱儒生,屢屢見於史書記載。劉邦同時又討厭秦朝法傢的對立面,儒傢。熟悉秦律的劉邦、蕭何、曹參等秦吏,在既不認同秦朝苛政嚴刑,又反感作為秦朝法治對立面,提倡禮制的儒傢主張。其實這就是黃老傾向。

最終,劉邦集團自然選擇瞭法傢的源頭,更溫和的法傢,道傢黃老派。這他們早年成長的“黃老獨盛,壓倒百傢”的戰國末期最流行之思想,也是秦國統一之前的主張。黃老道傢成為漢初治國核心思想,可以說是歷史的選擇。跳脫血緣王朝斷代視角,漢初政治形態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秦始皇晚年政策,對秦王政初年政治形態的回歸而已。

黃老提倡法治之下的寬刑簡法,與民休息,禮法結合,無為而治。漢承秦制而不承秦政,就是黃老的靈活性所在。

在丞相陳平去世之後,漢文帝和竇後都是讀《老子》的黃老治國理念擁護者。但漢文帝,卻不一定甘心做一個黃老的擁護者。就是他,對黃老發起瞭第一波沖擊。這是儒傢與黃老道傢,在漢初歷史上的第一回合正面交鋒。無為而治,是老子治國思想的核心。老子是道傢學派的鼻祖,所以這是道傢的核心主張。

無為而治,第一次被當朝執政者提出作為基本國策方略,治國指導思想,其實不是漢,而是秦。漢承秦制,不僅繼承瞭秦的律法,其實連“無為而治”為核心的黃老治國理念,也有受秦的影響。

我們認識秦,是太過著眼於秦始皇統一後作為祖龍的歷史身影,所以忽略瞭秦國和秦朝,本身就是百國制度最終匯流期,站在時代最前沿的探索者和先驅者,自身就是制度變色龍,絕非始終鐵板一塊。

所以,把秦始皇個人的主張和理念,當成是秦的所有主張和理念,真的是小看秦這個存續數百年的政權瞭。

“無為而行”,曾是秦始皇發動統一戰爭之前,秦國的國政基調。這個調是誰奠定的?當時輔佐秦王,號稱秦王仲父的秦相國呂不韋。“無為而行”,正出自於《呂氏春秋·序意》。

《呂氏春秋》,實際上也是呂不韋為秦國統一天下,先行的文化輿論工程。畢竟,秦相呂不韋,親自滅的周朝,讓之後的二十多年,天下沒有天子。呂不韋還將此書“佈咸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一字者予千金”,似是效法商鞅徙木立信,要以《呂氏春秋》的治國思想,來為秦國將來的統一,擴大輿論影響力,樹立秦國統一的文化合法性和號召力。呂不韋更希望秦國的統一與統一後的制度建設,能夠以《呂氏春秋》作為政治綱領。

“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這就是《呂氏春秋》所提出的目標。大一統思想,在這裡是很明確的。

但是,呂不韋倡導的大一統制度,又和後來秦始皇統一之後所推行的集權大一統制度,是不一樣的。

呂不韋所提倡的,就是封建大一統。其實就是劉邦的郡國並行制,繼續搞分封。

與秦始皇後來的“天下隻有皇帝一個人是貴族”的去貴族化相比,呂不韋恰恰相反,是君臣共天下。與西漢皇帝與功臣集團共天下的思想也頗為相近。

天下,必有天子。天下,又非一人之天下。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這又和漢初黃老思想作為治國指導思想時,漢文帝的“朕以微眇之身讬於兆民君王之上”,“且朕既不德,無以佐百姓”,是同出一轍的黃老天下觀。是與秦始皇的“黔首主人”截然不同的,與漢初黃老之學治下的“民本思想”相類似。

關於秦國從商鞅變法以來,一貫尊奉的法傢政治理念,《呂氏春秋》:

簡單來說,就是:法令必須堅持,但是,法可以變,法應以便。既要依法治國,又要靈活立法,因時變法。要根據時代條件,來進行對法律的不斷調整。不得不說,這一點又和漢初黃老治國的軌跡是一樣的。黃老的無為而治,是為瞭恢復凋敝人口和經濟,寬刑簡法,是根據時代需要去調整法律。

所以,如果按照呂不韋對秦國的設計一直走下去,秦朝大概率就是黃老治國瞭,即使名義上不交黃老治國,也是以《呂氏春秋》中所透露出的黃老思想精神為綱領。也很難說漢朝的黃老一派沒有受《呂氏春秋》的影響。畢竟,劉邦蕭何等人年輕時,正是該書問世之際,是一次名動天下的文化大事件,劉邦等人大概率是受過其影響的。

黃老思想,是道傢思想的一個分支。道傢思想的另一個分支就是老莊思想。

從個人觀感上來講,黃老是治術,是入世意義的,是把托以黃帝的權術思想和老子的無為而治的治理思想融合起來,形成的治國理念。黃老不僅是講“清凈無為”的世界觀,更是一種治國的方法論。是“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有為”,比如高呂時代休養生息,恢復人口。文帝時代開放山田澤礦,鼓勵農業生產與工商業發展,做強經濟。黃老主張,是“無為而治”,不是“不為不治”。用今天的話講,類似於市場經濟理念,不過多幹預經濟,讓經濟自然恢復。但如何“無為”,如何“無為”而且“大治”,它又是一套方法論。這種方法,就是政策上不幹預,但政策上要引導。法令上不嚴酷,但必須堅持法治化治理。目標上不激進,不濫用權力和民力,但一定是有目標的,且追求“治”的目標。西漢就追求成功瞭,有“文景之治”。

老莊思想,其中“莊”就是曉夢迷蝶的莊子。很容易理解,把避世求樂的莊子思想加進去,就偏於修心養性,是個人出世意義的。是把無為的理念,用到瞭個人心靈修養。它不是用來改造國傢和社會的方法論,更像是世界觀。所以,魏晉門閥時代,社會再次有貴族化趨勢,玄談之風起,老莊思想就壓過瞭黃老思想。

簡而言之,道傢黃老派更傾向於以“無為”治國,已經形成瞭一套方法論。道傢老莊派更傾向於以“無為”修心,更傾向於世界觀。

《呂氏春秋》以黃老道傢為基礎思想的傾向,是較為明顯的。

但受到東漢《漢書》的影響,有很多人認為《呂氏春秋》應該是雜傢。

首先,《呂氏春秋》的確特別雜。因為呂不韋也是懷著統一之目標,完成瞭這樣一個為軍事統一作輿論思想鋪墊的大型文化工程。他有統戰各學派之意,所以兼容各學派之長。甚至在西漢中期以後,儒學成為壟斷學派,其他學派逐漸消亡後,後世的讀儒傢經典的讀書人,覺得這部煌煌著作特別好,裡邊既然屢次談到“仁”,誇贊儒,所以應該是儒傢…然而《呂氏春秋》伸法令,講無為,不是以先秦儒傢思想作為核心和基礎理念。

《呂氏春秋》雖然是試圖統戰百傢的文化武器,但對君王的要求,卻明確是無為而治。是把道傢黃老派主張,君人南面之術作為治國之術。在君王統治思想上,無疑是以黃老思想為本色。

《呂氏春秋》是以黃老思想為核心思想,然後兼畜各傢之長。但是,東漢的史傢班固,在《漢書》中,卻將其歸為雜傢。更深層次的原因是什麼呢?

其實,《漢書》把後世認為帶有鮮明黃老思想的秦漢時期著作列入其他學派,尤其學派影響力比較小的雜傢,這還真不是個例。其他還有一些黃老思想比較濃厚的,如《管子》被掃到兵傢,《淮南子》也被掃到雜傢…這些很可能是有政治考量。

東漢初年,處在西漢末年和新朝的儒傢復古改革徹底失敗之後的節點,在白虎觀會議之前,儒傢復古主張失敗的現實壓力,對其理論受眾,頗為動搖。要知道,在西漢前期,黃老思想作為官方指導思想,在漢武帝改制之前,存續瞭將近一百年。從東漢之初的時間節點來看,黃老思想作為治國理念,比儒傢思想治國,僅僅隻少瞭幾十年而已。當時法傢早已被批臭,能夠與剛剛經歷挫折的儒傢競爭官學的,是也曾作過漢傢制度的道傢黃老之學。但東漢仍然尊儒學為官學,儒學就勢必要把黃老之學進行弱化,以免黃老思想復燃,威脅儒學地位。下面看看《漢書·藝文志》中的儒、道、雜、法的評價:

儒傢

班固就是儒學經學大傢,編有《白虎通義》,親自參與推動儒傢在東漢地位的進一步鞏固。他自己是儒傢,他在編纂《漢書》時,實際上是要為儒傢學派做推捧的。後世很多人不明白,《漢書·藝文志》的著錄部分,把各種先秦與秦漢典籍都分門別類,劃分好學派,有什麼實際意義。其實,這又非常大的政治意義。這是儒傢根據典籍影響力來欽點劃分學派。把大的百傢典籍分到小的學派,自然就弱化瞭大典籍的影響力。把小的典籍分到大的學派,自然也是給大學派摻水。這種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的,欽點式搞排名,和唐高宗與武則天編《姓氏錄》對抗郡望體系的手段如出一轍,正是儒傢手上的利器。

所以,班固在此,把儒傢說成是三代興盛之因,極盡贊美來穩固儒傢在東漢的官學地位。又側面稱當下儒傢有濫竽充數,動機不純的害群之馬,實際上是為王莽這位大儒皇帝的儒傢改制失敗做辯解。班固,很明擺得就是在推廣儒學地位。

道傢

《漢書》把道傢描繪為倡導“清凈無為”“謙讓守虛”的學派。這其實是把黃老派的“君人南面之術”,原本作為一種治國之術,給矮化成瞭老莊學派的修心之法。通過給道傢下定義,把道傢整體概念偷換成老莊道傢,黃老學派就被排斥和邊緣化瞭。尤其是在西漢之初,黃老治國有過百年治理實踐和發展的情況下,揚老莊而抑黃老,表現出儒傢此時仍然忌憚道傢黃老主張的影響力。尤其這還是在東漢之初,轟轟烈烈的儒傢復古改革運動破產,軍閥混戰之後,國傢需要與民休息,恢復經濟,與西漢初年的情形相似。這個時候,作為官學的儒傢,抑制黃老,削弱黃老,邊緣化黃老,讓老莊成為道傢的核心思想,甚至在東漢末年,把道傢逼去向佛傢學習,徹底成為瞭對入儒學官學地位難以撼動的宗教,同時把道學理論完全改造成魏晉的老莊出世道學,正是東漢儒傢為穩定自身地位,必須要做的。

雜傢

儒傢把有黃老思想本色的《呂氏春秋》、《淮南子》掃進小門小派雜傢之中,卻對雜傢的描述是“兼儒、墨,合名、法”,把雜傢向儒傢王道“王治”方向拉,偏偏不提道傢。仿佛,秦漢並無道傢黃老之著作,漢初黃老治國之後,道傢黃老派就煙消雲散瞭似的。

很多學者也是看出過這點端倪的。胡適在《中國中古思想史長編》中提出:“雜傢是道傢的前身,道傢是雜傢的新名。漢以前的道傢可叫做雜傢,秦以後的雜傢應叫做道傢。”

雜傢與道傢的關系,大概就是,兩漢儒傢異常提防道傢黃老派,黃老因此成瞭官學儒傢的忌諱。儒傢不想有人自居黃老,人們也不敢自居黃老,所以一度是治國指導思想的黃老,就成瞭小門小派的雜傢…

包括在漢武帝“改正朔,易服色”,把儒傢捧上神壇的歷史節點上,淮南王劉安曾試圖凝聚黃老門徒對漢武帝的去黃老尊儒傢的不滿,在策劃軍事反叛的同時,還先發動一次文化討伐,編著瞭西漢黃老思想的集大成之作《淮南子》,與漢武帝的崇儒進行對抗。當然,《淮南子》也被東漢儒傢掃進雜傢瞭。馮友蘭最後評價劉安時,這樣說:“從這兩個標準看都不能說劉安是雜傢。他有一個中心思想,那就是黃老之學。”這是漢武帝時的黃老末日,黃老學派最後的反撲,但終究無濟於事。

法傢

法傢是在西漢時,因為秦始皇改革破產,而被徹底批臭的學派。尤其是,先秦法傢提倡集權,先秦儒傢提倡分封,可以說是完全對立的兩股學術思想力量。秦始皇最後在儒傢淳於越與法傢李斯的路線之爭中,選擇站在李斯一邊,對儒傢焚書坑儒,對法傢以吏為師。法傢,一直是儒傢的世仇學派。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殘害至親,傷恩薄厚…《漢書》裡對法傢的措辭,根本就沒一點好氣兒。

東漢儒傢,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給各著作、各學派搞英雄排座次。黃老於是被隱沒瞭。抑制黃老,是東漢儒林心照不宣的潛規則。但東漢末年,統治秩序崩潰,儒傢又進入低谷時,高誘作《呂氏春秋註》,才敢實質性點出,《呂氏春秋》“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大出諸子之右”。“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這就是道傢思想。

任繼愈先生評價《呂氏春秋》,也認為是“開啟瞭秦漢之際的道傢思潮”。

道傢文化專傢,陳鼓應也明確指出:“就《呂氏春秋》而言,道傢的“道德”是該書追求的最高目標,道傢的“無為”是該書的綱領。"

但道傢文化,除瞭在漢末分出瞭一個宗教性的道教,學問上,也在魏晉時期,漸漸被老莊思想一支獨占。後來的道傢,就成瞭一種世界觀。我們現在一說道傢,要麼就是裝神弄鬼的道士,要麼就是清心寡欲的隱士。之所以隻剩下這種印象,是因為真正用道傢思想教人們入世建功的道傢黃老派,早已經被瓦解瞭。黃老所實踐得方法論,在儒傢思想後來漫長的歷史實踐和統治地位下,最終湮滅瞭。這已是後話。

回到黃老道傢的鼎盛時期,西漢時,當時的法傢就被批臭,已經是明日黃花,趨弱式微瞭。那麼,漢初的法傢學派的主流士子,最後去哪瞭?轉入黃老學派瞭!

漢宣帝把漢王朝的制度叫做王霸雜之。後來,人們通常用“外儒內法”來形容效法漢朝的後世王朝。但“外儒內法”還有另一個別稱,叫做“內用黃老,外示儒術。”

很多人會忽略,法傢,最早源於道傢。道法道法,法傢其實原本就是黃老道傢派生出的學派。

法傢的核心主張,法、術、勢,都是源自於道傢思想,是黃老道傢最先提出。法傢隻是他們把道傢的“天地不仁”,“道法自然”這些理念,不斷拉向治國這條實踐道路上深入。

秦法叫“律”。商鞅就是從魏國,把魏國的“法”,帶到秦國,改名叫“律”。而法,就是“道法”中的法。道法,後來被用於治國,就成瞭刑德之術。刑是法,德是道。所以,道德,道法,法律,刑法,刑德…這幾個詞,就這麼來來回回繞,繞到最後,大多數人忽略瞭,法傢是源出於道傢。即使放今天來說,道德和法律,都是社會約束力的兩種形式。隻不過道德是非強制性的,法律是強制性的。

道生法,是道傢黃老派重要命題之一,明確地揭示瞭道與法的基本關系——法由道派生,是道這一宇宙根本法則在社會領域的落實和體現。

黃老道傢和法傢一樣,都是鉆研“人君南面之術”。從這個角度講,黃老道傢,是保守的法傢。而法傢,是激進的黃老道傢。同是“人君南面之術”,黃老道傢主張通過無為的方式,達到天下大治,在維護法令的同時講究道德。而法傢主張通過律法懲治的手段,達到天下大治,不必迂腐於形式上的道德。其實仔細想想,法傢強調法令。人人遵照法律,社會井然有序,自然不需要君主去做轟轟烈烈的大事,不必有為。法傢,隻是強調法律作為達成“無為”目標的一種手段,而不是像黃老那樣把“無為”直接作為手段。法傢也提倡無為,不過是提倡:君道無為,臣道有為,法令有為。但法令有為,本身就是為瞭解放君主的精力,不需要君主去決定所有事情。但作為臣子,執行法令,必須有為。所以,嚴刑酷法,法傢並不排斥。

再者,黃老道傢,之所以容易被掃進雜傢,就是因為黃老道傢,把“無為”作為直接形式。既然無為,就不可能過多幹預,自然也就包容並蓄,兼采百傢,沒有強烈激進的意識形態枷鎖。

儒傢講“有為仁政”,是在“道”的路上持續深入。儒傢其實也是入世學派,所以才能繼法傢之後,成為穩定的大一統意識形態。儒傢有多有為?其實戰國時期的刑名法傢的源頭經典《法經》,是出自儒傢門徒李悝之手,就是知道儒傢也絕對不是一個教帝王低調的學派。但先秦儒傢和刑名法傢的最大分歧點在於,儒傢尊王道,鼓吹封建大一統。法傢推霸道,鼓吹集權大一統。前者要求君主做有為聖賢,讓天下之利,後者要求君主做軸心權威,禦天下之利。先秦法傢註重分權分治,地方自決,而法傢註重集權集勢,中央統管。從方法上講,儒傢要求人類約束內心,是誅心。法傢講“無為法制”,是在“法”的路上持續深入。法傢要求人類約束行為,是誅行。最後成瞭兩個對立面。道傢黃老派,相對而言,是道法並用,既講類似於儒傢仁政的“德政”,但不泛道德論,同時提倡有法可依,依法治國。因為隻有法律健全,人人按明確的規則行事,社會有條不紊的自然運行,才不需要過度的人治,才能做到統治者的“無為而治”。所以,黃老派也講“法制”,但不是法傢的激進法制,而是溫和法制,因時易法,靈活立法,不搞酷法鎮壓。黃老派是儒法之間的一個居中協調點。

法傢隻研究治術,隻強調君主的無為,所以越發形成和積極維系激進的意識形態,主張禁絕百傢。而另一個強調“有為”的儒傢,也主張獨尊儒術。因為“有為”,思想目標就太明確,很容易和其他思想相斥。

秦朝滅亡後,漢朝重用黃老思想,為其他思想撥亂反正,就是因為黃老道傢既有包容並蓄,能夠糾錯剛性的秦朝思想政策,對秦朝法傢思想有否定性的一面。同時,又因為黃老道傢和法傢同出一源,同為伸張法令,實現君主無為,是能夠最大程度繼承秦朝制度框架,兼容秦朝法制思想的學派,有對秦朝法傢繼承性的一面。說起來,法傢還是道傢派生,是黃老的兒子呢。兒子把事幹砸瞭,爸爸出來收拾殘局,起碼還能把兒子的有益一面給保留下來。

黃老道傢原本作為戰國道傢正脈,在戰國晚期,一度是黃老獨盛,壓倒百傢。黃老道傢的學術中心在齊國的稷下學宮。稷下學宮後期學術領袖,荀子,從學術淵源上來說,他是師承儒傢。但戰國時期的諸子百傢,除瞭儒傢和墨傢是顯學,有明確的學派名號,其他諸子大多是學慣多派,自成一系。漢朝以後,給諸子劃派,荀子被劃入儒傢,但儒傢又覺得他儒法兼修,最後把他趕出孔廟。所謂儒法兼修,正如前文所講,其實就是黃老道傢的特征。荀子其實思想更趨近於黃老道傢。包括稷下學宮的慎到,被劃入齊法傢。但《史記》也說他專攻“黃老之術”,實際上,他們是黃老一派。齊法傢就是黃老道傢中一個比秦刑名法傢更接近黃老道傢的黃老派系。但兩漢定儒傢為官學之後,戰國黃老的學術成就,又被儒傢通過給戰國諸子百傢及著作分門別類,大派劃小作,大作劃小派,大師劃別派,硬生生給肢解的支離破碎,不成體系瞭。後世說起黃老,隻提漢初用黃老之道,卻在紛雜的學派劃分之下,忽略瞭刑名法傢、齊法傢,本身就出自黃老道傢。後世對荀子的認知矛盾,就在於後世已經很難分辨清荀子其實是黃老思想更濃,恰好處在儒法兩極的中間點。所以一會兒看荀子像儒傢,一會兒看荀子像法傢。恰是黃老道傢,最包容並蓄,可以兼修儒法。

所以,漢初以道傢黃老派思想治國,不僅不是與秦朝相反的政策,反而是在法傢思想名聲隨著秦朝滅亡,已經徹底被批臭瞭,已不堪用的情況下,最大程度漢承秦制的思想基礎。

黃老思想的法治,與法傢的法治,最大的不同點在於,黃老的法治思想是強調“去私而立公”“事斷於法”,認為法令不僅要約束百姓,也要約束君主。而法傢強調“生法者君也”“權制獨斷於君則威”,將法律作為君主的統治工具,認為君主應當超然於法外。所以,壟斷西漢前期相權的強勢的開國功臣集團,選擇黃老道傢,既能繼承秦制,同時還能以此為思想基準,強調君主的自我約束,是對君權的限制,非常吻合西漢與功臣共天下的政治大勢。

其實,呂不韋的“無為而行”,黃老治國的理念,大概是延續到公元前230年的秦國,也就是秦始皇發動統一戰爭的那一年。從政策路線上,制度上,被正式推翻,是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正式廢封建,行郡縣,推行激進的去貴族化改革。

也就是說,秦始皇早年其實奉行過至少七年,呂不韋的黃老路線遺產。如果按罷免呂不韋來算,是十七年。如果把他繼任王位沒有親政的時間也算上,秦王政時期,黃老道傢影響國政路線的時間,足足有二十五年。秦始皇的十二年,是法傢思想占絕對主導思想的十二年。但秦王政的二十五年,卻很可能是黃老思想占上風的二十五年。畢竟,秦昭王時期,長平大戰之後,“秦雖破長平軍,而秦卒死者過半,國內空”,現在有推論秦軍兵丁損失也有二三十萬人至之多,即使人數有爭議,秦國實際是慘勝,國力和人口遭受重創卻是一定的。此後,秦國也同時處在休生養息的戰後恢復階段。呂不韋采用黃老思想治理秦國,恰有時代條件需要。

甚至秦始皇本人,都有這種黃老傾向。有沒有線索?當然有。秦王政讀韓非子後,大呼:“寡人得見此人與之遊,死不恨矣!”嬴政在秦王時期,非常推崇韓非子的思想。

韓非子是誰?法傢之集大成者。所以,嬴政傾向法傢,這沒錯。但韓非子僅僅是法傢嗎?道法一源,他也是黃老道傢,深受黃老思想的影響。

韓非的法傢核心思想是法、術、勢三位一體。其中“法”是治民,“術”是制吏,二者陰陽相比,為君主造“勢”,樹立權威和神聖地位。

韓非既是法傢集大成者沒錯,但同時也是道傢黃老派。這是歷史發明嗎?當然不是。看看兩千多年前,第一本正史的編著者,司馬遷是怎麼認定韓非的。

首先,司馬遷寫韓非的列傳時,是《老子韓非列傳》,是老子、莊子、申子和韓非子四人的合傳…老子和莊子都是道傢代表人物,申不害和韓非是法傢代表人物。

司馬遷把申子、韓非“歸本於黃老”。所以,黃老道傢與法傢,同出一脈,相生相克,這不是後人的發明,而是秦漢之時的公認。認為韓非子和黃老道傢無關,才是後人的發明。在後世進行歷史定案後的解釋語境中,通常不會講這些。為瞭突出秦朝是因法傢而失敗,把治國理念的鍋全部扣在儒傢的死對頭法傢頭上,後世的結論中,往往把韓非本人的黃老屬性,給剔除得幹幹凈凈,並且把黃老和法傢做切割,給劃清界限。但在秦漢當時人的眼中,黃老和法傢是相近的。站在司馬遷的歷史視野裡,我說一句秦始皇最欣賞的學者是以黃老思想為本的學者,一點不為過。所以說,秦始皇的思想裡,是不是完全沒有黃老的存在?

看看最受秦始皇推崇的法傢韓非子,對“無為”理念是多麼堅持…

韓非絕對是老子“君道無為,臣道有為”的忠實信徒,和推動無為理念在治國思想中發展運用的關鍵性學術人物。他的主張,就是君主無為,“聖人、明主治吏不治民”。

秦始皇是很欣賞韓非思想的。甚或說,在呂不韋一直以來的調教下,秦始皇也是非常明白黃老哲學中的“無為而治”。所以,秦始皇除瞭統一中國,建立帝制,成為第一個皇帝的歷史功績,還有他最後五年搞得那些被詬病為“暴君”的行為外,我們能一口說出,秦始皇在發動統一戰爭之前,他做過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嗎?反正我寫瞭很多篇秦始皇,我是說不出。秦王政的那些年,可能一致是黃老思想占主。至少,秦王政時期的秦國,有一段時間,是黃老思想占上風。秦始皇雖然最終沒有延續和采用黃老治國的思想,但不代表秦始皇沒有黃老思想中“無為而治”的制度痕跡。

比如,在秦始皇中前期的朝堂上,盡管秦始皇將君主專制中央集權郡縣制,作為自己的終極改革方向,但他依然奠定瞭秦漢的廷議集議制度。秦漢的廷議程序是,首先皇帝下詔指定議題,然後組織集議。議畢由皇帝或主持廷議的大臣裁定,並形成最終匯報書面文件。有異見的官員,還可以進行駁議。如果持不同意見者比較多,爭議大,再下其議於百官朝議。除瞭皇帝主持的重要國政議題進行廷議,各個部門都存在本部門的集議程序。如果分歧較大,無法統一,再上升進入到皇帝臨議程序,乃至根據重要性,進行更大規模的朝議。秦朝存續時間太短,而且史料匱乏,所以有記載的集議事件,僅有議帝號、議分封、議封禪等幾次關鍵廷議。漢承秦制,從整個秦漢來看,集議制度根據議題的重要程度和牽涉職務范圍越大,參與人數相對越是非常多的。秦始皇三十四年的議分封廷議,除瞭公卿行政大臣外,僅參與博士就七十人。秦朝還專門設立有諫議大夫。而這,其實不是秦朝的法傢領袖李斯所主張的制度。實則是黃老之風。

說真的,廷議集議制度,是秦始皇為秦漢帝國留下的一個很重要的,帶有一些民主精神的制度。這也是西漢黃老思想著作《淮南子》所大力推崇的:“是明主之聽於群臣,其計乃可用,不羞其位;其言可行,而不責其辯。”它就是黃老道傢思想的一個體現。雖然絕不能說秦始皇采用瞭道傢黃老西思想治國,但秦始皇的治國方法中,是有黃老道傢的元素的。包括秦始皇采納五德終始說,其實都是《呂氏春秋》中所大力提倡的。秦始皇不提《呂氏春秋》,是因為他扳倒瞭呂不韋,不適宜再提。但不代表,他年輕的時候,完全不讀和否定《呂氏春秋》。秦始皇沒有繼續走呂不韋路線,但呂不韋作為他的政治導師,權力運作的啟蒙者,《呂氏春秋》又是秦王政六年,自己任內成書,名動天下的巨著,呂不韋本人和《呂氏春秋》對秦王政思想和執政方法的影響,是絕對存在的,而且很可能是比較大的。這也是秦始皇在生命最後五年開啟法傢高壓政策路線之前,一直采取積極的統戰路線的個人認知基礎。其實頗有黃老思想影響的痕跡。

然而,秦始皇最後五年的國政壓力,最重要讓他的政策走向激進,而秦二世胡亥,更是直接摧毀瞭廷議制度。

趙高直接勸胡亥,就不要在和公卿進行“廷決事”瞭,這是公然廢除瞭秦始皇的廷議制度。當然,劉邦在西漢恢復瞭。

法傢領袖人物,李斯更是勸胡亥:“明主滅仁義之塗,絕諫爭之辯,犖然行恣睢之心”,“行督責之術,然後絕諫爭之路。”行督責之術,絕諫爭之路,才是李斯等法傢集團真正的主張。顯然,秦始皇一直都沒有采納這條激進法傢的建議。因為秦始皇隻是想成就大的國傢功業,在君主個人權力運作程序上,卻深受韓非的“君道無為”的思想影響。

不得不說,李斯雖然是帝國制度的總設計師,但其人真的有強烈短視的一面。他是最激進的法傢,是秦左,所以他要剔除秦始皇在秦朝朝堂上,所餘留的最後的黃老思想。結果就是,秦朝徹底完瞭,直接猝死。

我們再整體審視一下秦始皇時期,秦國黃老治國理念與秦朝法傢治國理念的時間線。

公元前249年:

  • 秦莊王元年,政呂不韋任秦相國,秦滅周,俘天子。
  • 嬴政11歲。
  • 劉邦8歲。
  • 韓非32歲,正師從荀子。

公元前241年:

  • 秦王政六年,呂不韋主持門客編纂的《呂氏春秋》成書。
  • 嬴政19歲。
  • 劉邦16歲。
  • 韓非40歲,已完成《韓非子》五十五篇,十萬餘言。

公元前237年:

  • 秦王政十年,呂不韋被罷相。受鄭國渠間諜事件影響,嬴政下逐客令,被李斯諫阻。
  • 嬴政23歲。
  • 劉邦20歲。
  • 韓非44歲。

公元前235年:

  • 秦王政十二年,呂不韋自盡。嬴政讀韓非之書仰慕之,向韓國急要韓非。
  • 嬴政25歲。
  • 劉邦22歲。
  • 韓非48歲。韓非出使秦國。

公元前233年:

  • 秦王政十四年,因韓非上《存韓》書,攻擊李、姚,將韓非下獄。後欲赦免,才知韓非已死。
  • 嬴政25歲。
  • 劉邦22歲。
  • 韓非46歲。在獄中被李斯暗害毒殺。

公元前230年:

  • 秦王政十七年,嬴政滅韓,開始兼並天下。
  • 嬴政30歲。
  • 劉邦27歲。大約這段時期,迫於戰亂,劉邦結束瞭常往魏國方向去的少年遊俠生涯。

公元前224年:

  • 秦王政二十三年,秦奪楚地,置泗水郡。
  • 嬴政36歲。
  • 劉邦34歲。大約這段時期,劉邦試為吏,做瞭泗水亭長,成為秦朝基層小吏。

公元前221年:

  • 秦始皇二十六年,嬴政滅齊,統一中國,稱皇帝,定中央集權制,去分封,行郡縣。
  • 嬴政39歲。
  • 劉邦36歲。大約這段時期,劉邦常徭咸陽,往來傢鄉與帝都。

公元前216年:

  • 秦始皇三十一年,嬴政使黔首自實田。米石千六百。經濟處於崩潰邊緣。皇帝在咸陽遭遇刺殺。
  • 嬴政44歲。
  • 劉邦41歲。大約這段時期,劉邦與呂雉成親。

公元前210年:

  • 秦始皇三十七年,嬴政駕崩,秦二世繼位。
  • 嬴政50歲。
  • 劉邦47歲。劉邦在送徒咸陽驪山途中,匿於芒碭山,建立武裝力量,斬白蛇起義。

被譽為是最瞭解秦始皇的人,段清波教授,為什麼說,秦始皇13歲繼位為秦王,39歲統一中國,50歲去世,在13歲繼位到39歲統一中國這段時間內,沒有看到他所做的能夠讓我們批判的事情,而且從39歲統一到大概45歲之間,他的所作所為也是正常的,而修長城,修阿房宮,修秦始皇陵,修馳道,開發五嶺,禁書坑儒,罷黜長子,以吏為師,法傢治國等被詬病為暴君事件,全部集中在他臨死前的後5年。

原因大概就是,從秦莊王元年開始,到秦王政十年,呂不韋任相十三年,其個人的政治思想傾向是黃老思想。而在秦王政十年到秦王政十七年發動統一戰爭這段時期,秦王政並沒有明確推翻呂不韋的黃老治略。

這個時期,出現瞭一次逐客令事件,意味著秦王政此時,更傾向於加強王權對秦國關中軍功集團的扶持與合作,在帝太後、嫪毐、呂不韋為首的趙系外戚集團已經倒臺的情形下,制衡當時以華陽太後與昌平君為首的楚系外戚集團。

在後呂不韋時代,楚系外戚集團的治國思想傾向,很可能也傾向於黃老。

第一,楚國本就盛行道傢學派。老、莊皆為楚人。

第二,齊國稷下學宮是黃老學派的大本營。荀子,即韓非、李斯、張蒼的老師。戰國後期,他是稷下學宮的學術領袖,主張有濃厚黃老思想特征。他晚年到楚國講學,韓非就是那個時候,到楚國拜師荀子。最終荀子死在瞭楚國。所以,楚系貴族間最後流行黃老思想是很可能的。

第三,呂不韋整個任相生涯,除瞭最後因帝太後的趙系想要脫離楚系外戚集團,獨立出來,最終受到牽連,其實一直是楚系華陽太後鼎力扶持的丞相。因此,呂不韋編《呂氏春秋》時,楚系外戚集團應該是持支持態度的。畢竟,法傢主張是“生法者君也”“權制獨斷於君則威”,君主超然法外,是伸張君權。而黃老主張,法令也是君主的準繩,君主也應守法護法,是限制君權。顯然後者更符合權貴集團的口味。後來漢朝就是因為皇帝君權與開國功臣集團的相權共天下,所以黃老思想是有植根的現實沃土。秦國勛貴,顯然從立場上講,也會傾向於後者。

所以,這段時期,呂不韋雖然被罷相和逼死,但他的政治理念,應該是一直發揮餘熱。秦王嬴政籠絡關中軍功利益集團,便需要更傾向於關中一貫的法傢思想,但在華陽太後去世和昌平君反叛之前,嬴政與楚系正式撕破臉之前,應該是在兩者之間搞平衡,並沒有直接推翻呂氏黃老思想。從這個角度說,扳倒呂不韋,表面上看是嬴政把呂不韋算作趙系外戚集團,其實呂不韋長期也是華陽太後支持,同時可以算是借楚系與趙系的矛盾,對楚系外戚集團路線進行一定沖擊。當然,最後的撕破臉,應該是後來伐楚。

在秦王政十七年到二十六年,這整整十年,秦王政聚焦於軍事,也沒有把激烈的制度改革方案搬到臺面上討論,秦國國內的制度依然穩定延續之前的政策慣性。秦始皇激烈的零分封改革和去貴族革命仍然沒有開始。

在秦始皇統一之後,秦始皇開始提拔重用李斯,采用李斯的零分封和徹底的去貴族化改革,完全實行郡縣制,此前君侯實封變虛封,此後不再封王,不再封侯。這個時候,才是以秦始皇和李斯為首的,激進的法傢治國理念大行其道的開始。但也僅僅是開始。秦始皇一邊進行著制度改革,但另一邊,對各學派實行積極的統戰拉攏路線。秦始皇從尊奉五德終始,到封禪儒傢聖山泰山,設立博士,到以問道求仙為名,豢養各派方士、諸生,對各學派表示推崇,這些是對各派統戰的表現。尤其儒傢,其實地位很高。因為儒傢也是有為路線,有些事情上與秦始皇很合拍。後世以為焚書坑儒後,秦始皇與儒傢撕破瞭臉,其實是誤解。焚書是百傢之書,坑儒坑的是誦法孔子的術士諸生,縱然有儒生也隻是針對個人行為,而不是針對儒傢學派。秦始皇臨死前山鬼還玉事件,就派儒傢博士去辦的。儒傢博士始終活躍於秦始皇身邊,一直到二世繼位。到胡亥借對陳勝起義的定性定罪和驅逐博士,儒傢才被迫退出秦朝朝堂。

當然,他真正采納的國政指導思想,是李斯的激進法傢改革思想。他真正在培養的和代表的階層,是法吏推動形成的職業官僚集團。可以想見,此時秦始皇已經徹底改變瞭呂不韋定下的二十年黃老思想。在統一戰爭結束之後,秦始皇已經全面推翻瞭呂不韋的政治遺產。但他處理上是想進行一個思想冷過度,希望各學派,尤其是鼓吹分封和復古的儒傢,能夠漸漸轉變思想,順從帝國。

但秦始皇最後五年,經濟面臨崩潰,人身安全在咸陽遭遇危機,國政愈發艱難,加上內部分封爭議再起,對秦始皇集權改革的輿論質疑越來越重,各派根本沒有認同秦朝體制的態度,秦始皇一改以往安撫統戰的政策態度,禁書坑士,大起工程徭役和戰爭。此時,秦始皇已經是完全倒向李斯的激進法傢主義治國,將以吏為師定為國策,和黃老主張徹底分道揚鑣瞭。而胡亥,在法傢李斯和趙高的慫恿下,更是直接摧毀瞭秦朝黃老之術的最後殘留痕跡。

那麼,西漢為什麼會傾向於選擇黃老道傢思想治國呢?因為黃老道傢能夠否定激進法傢,作為法傢的“爸爸”,也能夠兼容溫和法傢,是漢承秦制的最佳思想平衡點。

但我們也不能忽略,劉邦的個人取向,以及劉邦集團特征。

蕭何,第一任漢相,“以文無害”為沛主吏掾,是秦吏。而且文書無疵,相當熟悉秦律。在治理關中時,“為法令約束。”後來也主持制定西漢《九章律》。這種專業程度,說明蕭何是經歷過法傢訓練,有法傢傾向的。但為劉邦制定省刑約法,薄賦減稅的政策,即使本人沒有濃厚的黃老思想,說明至少是溫和法傢傾向。

曹參,第二任漢相,秦時為沛獄掾。也是秦吏。

曹參任齊相時,他召集儒生詢問治國方略,最後覺得沒見有真知灼見。可見曹參是不好儒的。後來把道傢黃老派的大師蓋公請去當幕僚,用黃老之術治國,把齊國治理得井井有條。曹參後來一直是黃老派。

陳平,第四任漢相,“少時,本好黃帝、老子之術。”“我多陰謀,是道傢之所禁。”從小就是黃老道傢的門徒。

張良,曾經向黃老道傢的大師黃石公,學習道傢著作《太公》。《太公兵法》正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張良也是明確有黃老思想學習資歷的。而張良以《太公兵法》說給劉邦,劉邦屢用其計,很可能劉邦此時已經接觸道傢黃老思想,而且對張良的依賴,表現出傾向於黃老思想。

陸賈,雖然是儒生,但在其獻給劉邦的《新語》中,為劉邦正式提出:“禮法結合,無為而治”,“道莫大於無為”,理論上奠定瞭漢初黃老思想的治國模式。當然,《漢書》因陸賈講禮儀,是儒生,把這些都劃到儒傢著作中瞭。

而在陳平之後,漢文帝和竇後都是讀《老子》的黃老治國理念的擁護者。漢初黃老治國,一直延續到漢武帝初期。

那麼,重新審視劉邦本人,劉邦也是一個秦朝的小吏。在他16歲那年,戰國末年的黃老巨著,《呂氏春秋》,在當時的第一強國秦國發佈,而且就被掛在咸陽集市和城門上,讓路過的人觀看,讓士子們傳抄。

劉邦傢庭,至少是個讀得起書的自耕農或者小地主,所以劉邦的四弟是儒傢弟子,劉邦本人也是讀書識字,善於填詞唱歌,受過基礎文化教育的人。劉邦早年又在外遊歷,結識張耳等名士,所以是有一定眼界的。

劉邦在34歲時,成為秦國人,不久又通過考試,成為秦國的小吏。秦國的考試,大概一是意識形態,二是對秦法的熟悉程度,再就是對秦國表忠心。劉邦能夠應試成功,說明劉邦對秦國,至少在當地,在他這個階層,在應聘亭長這個秦吏職位的人中,他對秦國是比較熟悉的。而此時,秦始皇大致還在或多或少延續呂不韋的黃老路線。《呂氏春秋》,劉邦很可能是讀過的,甚至是讀過比較喜歡的。

他做秦吏這些年,經常押送邢徒徭役去咸陽,所以,他在秦國首都也是有一定見聞的,加深瞭他對秦國的直觀認識。後來,他看到路過的秦始皇,贊嘆“大丈夫當如此”,說明他對秦始皇有崇拜之情,而不是和項羽一樣的“彼可取而代之”的仇恨和排斥。

劉邦47歲時,秦始皇最後的激進法傢路線已經推行瞭五年之久,秦始皇也是這年駕崩。胡亥在這一年亂改秦律,違法殺害宗親兄弟,令黔首振恐,並廢廷議制度,推行皇帝獨裁。劉邦在這一年起義,建立軍事力量,準備反抗秦朝。

從劉邦後來的態度看,劉邦是反對激進法傢主義的。所以他對秦朝苛政持否定態度。但是劉邦同時,又討厭秦朝法傢的對立面,儒傢。劉邦討厭儒生,在劉邦與儒傢的叔孫通、陸賈、酈食其等人的記載中,都是直接說明的。劉邦甚至想在儒生的儒帽裡撒尿。

而熟悉秦律的劉邦、蕭何、曹參等秦吏,在既不認同秦朝苛政嚴刑,又反感作為秦朝法治對立面,提倡德治的儒傢的主張,同時還基本認同法制的重要。其實,這就是黃老傾向。最終,他們自然選擇瞭法傢的“爸爸”,更溫和的法傢,道傢黃老派。這既是“君人南面”的治國之術,又是提倡法制的“法傢”源頭思想,也是他們生長的“黃老獨盛,壓倒百傢”的戰國末期最流行的思想。這種思想兼容並蓄,可以糾錯秦朝激進法傢主義的,又可以把儒法這些完全對立的學派最終整合起來,是可以搞中間平衡的學派,有利於統戰工作。而且,“無為而治”,還適合應對漢初凋敝的人口經濟狀況。黃老道傢成為漢初治國核心思想,可以說是歷史最優的選擇瞭。

再者,劉邦所在的沛縣豐邑,距離道傢老子、莊子的出生地不遠,隻有百公裡。而沛縣挨著山東,和齊魯不遠。齊國的稷下學宮是黃老學派中心,魯國是儒傢學派中心。楚國原本就崇道,晚期尤其流行道傢黃老。劉邦所在的豐沛一帶,處於各種思想交際地帶。黃老思想,作為法傢思想父源思想,是關東地區最接近法傢的。如果劉邦所在的沛縣縣吏集團,是有法傢傾向和素養的,那麼,他們作為法傢不太流行的關東地區的受教育階層,受到齊國黃老思想的影響,可能是更早的,年輕時就已經接觸。加上,劉邦集團,可以說是作為秦吏,從小看呂不韋把秦國打造成黃老強國的樣板,甚至在秦始皇三十二年以前,看到大皇帝嬴政的一些政策裡,也有諸多黃老思想痕跡。這也許就是劉邦個人對秦始皇抱有好感的原因之一。搞不好劉邦、蕭何等人,早年就是呂粉兒都說不定。隻不過,他的漢朝合法性來源於滅秦誅暴,所以他們不能把這些攤開說,更不能去推崇一部秦國的典籍。當然,劉邦年輕時候的那個秦國無為而行,他建立的漢朝無為而治,直接做就是瞭。他隻需要淡化處理秦王政時期的秦國,把秦始皇時期獨尊法傢的暴秦形象樹起來批臭就可以。說到底,漢初政治形態,在某種程度上就是否定秦始皇晚年政策,對秦王政初年政治形態的回歸而已。

當然,黃老“無為”,最終被“有為”皇帝漢武帝所打破。從此,黃老被掌握官學地位的儒傢肢解,逐漸成瞭隱學,消失於歷史的思想洪流…

之所以是隱學,是因為外儒內法,其實就是內用黃老,外示儒術。它在西漢初年的發展經驗,不會被後世任何一個王朝所忽略,一直被學習。黃老無論被東漢叫做雜傢,還是在西漢叫做黃老道傢,它的骨子裡,其實就是溫和的法傢,糾錯秦朝激進法傢之後的,沒有“法傢”之名的,漢朝新法傢。所以,黃老就是其實就是漢初的溫和法治派。

重新認識瞭主張“無為而治”的道傢黃老之學後,就明白黃老之學,其實也是倡導法治,本質上相當於溫和法治派。

與法傢主張“生法者君也”“權制獨斷於君則威”,將君主作為超脫於法律之上的存在,推崇君權不同。黃老之學是主張“去私而立公”“事斷於法”,認為君主也應該在律法框架之內,應如臣民一樣守法。法傢認為君大於法,權高於法。黃老認為法大於君,法高於權。法傢原本就是黃老道傢的派生學派。黃老其實還是法傢的父源思想。

因此,漢承秦制,秦朝的律法,被漢朝繼承下來。用黃老思想代替法傢思想治國,並沒有出現治國指導思想與國傢制度不兼容的情況。但在治國方法論上,黃老提倡的是寬刑簡法,因時易法,與民休息,禮法結合,無為而治。劉邦集團的幾大核心成員,都表現出一定的黃老思想傾向。

黃老思想,由於倡導“法大於君”,所以實際上相比秦朝的強化君權,又是一種限制君權的思想。所以,在漢初,皇帝與宗親諸侯、功臣集團共天下的現實局面下,黃老思想是被整個統治階層普遍推崇的。有黃老思想在,漢初的高、惠、呂、文、景,就無法做到漢武帝的酎金奪爵。漢承秦制的軍功爵制名田制,是列侯們高居廟堂,世襲罔替,功臣集團與皇帝共天下的制度保障,功侯們作為既得利益集團的合法性所在。而黃老思想,即溫和法治思想,就是護佑這種制度的,國傢思想理念和意識形態的保障。

秦朝的法吏治國已經被徹底批臭,西漢之後,傾向於法傢的學者,也往往是兼修。賈誼、晁錯都是儒法兼修。但是,秦朝時法傢的死對頭,儒傢,在西漢建立之初也沒占到便宜。

法傢堅持集權,打壓儒傢,壟斷朝堂。儒傢鼓吹分封,制造顛覆輿論。秦朝滅亡,兩大學派玉石俱焚。項羽一度恢復瞭“虛天子,實霸主,眾封建”春秋式霸主封建體系,很合先秦儒傢所倡導的分封制度。當時項羽是楚義帝所封的長安侯,號魯公,封地就是儒傢大本營的魯國。劉邦殺瞭項羽後,原先尊奉項羽的各勢力紛紛投降漢王,唯獨魯國堅持為項羽死節,堅持不降。可以想象,項羽可能是采納過魯國儒傢的主張,才會以此方案分封。

項羽都城彭城,距離魯地隻有百餘公裡。項羽分封復辟的成功,實際上也是一直在顛覆秦廷的儒傢的勝利。劉邦任碭郡長後,有一系列碭郡人士追隨效忠。恐怕項羽作瞭魯公,手下崇儒的魯人不會少。項羽分封,是儒傢的一次路線勝利和狂歡。然而,項羽最終敗給劉邦。一個以咸陽為都城,秦故國為新的帝國中央轄境的西漢王朝建立瞭。此時,儒傢的對頭,法傢雖然徹底完瞭,但儒傢自己也完瞭。最後漁翁得利的,是黃老道傢。

可作為天下第一學,先秦基層識字教育普及第一線推動者,儒傢從來沒有放棄過重新向朝堂進軍。儒傢一直在發揮影響力,試圖撼動黃老道傢學派的國傢指導思想的地位。

在劉邦時期,儒傢勢力中,占主導地位的是劉邦身邊的雜儒,而不是醇儒。比如叔孫通、酈食其、陸賈這些儒生。他們學貫多派,非常務實。見劉邦集團普遍不喜歡儒傢,便用更實用的縱橫學或黃老之學折中,討職於劉邦。儒生陸賈,給劉邦講禮制王道,劉邦厭煩,就獻給劉邦《新語》,轉而明確兜售“道莫大於無為”的黃老思想,把禮法結合當做自己的核心主張,最終深受劉邦認可。

劉邦死後,漸漸代表黃老思想的,卻是開國功臣集團。功臣集團的命運走向,也高度與黃老思想的指導地位息息相關。畢竟,劉邦用黃老,是看中黃老的溫和法治,與無為休息,核心是為瞭繼承秦制,修正秦制,恢復國力。但劉邦死後,制度也穩定瞭,國力也恢復瞭,功臣集團更希望用黃老思想中的“去私而立公”,“事斷於法”而不斷於君,來限制君權對功臣集團的轉強趨勢,以免皇權伸張而動搖“君臣共天下”的局面。這一點是客觀現實所逼。在漢武帝君權徹底伸張之後,實現瞭皇帝私天下,僅酎金奪爵一次事件,一個不痛不癢的找茬理由,就削掉瞭大半功侯的爵位。守護“黃老思想”,就是守護功臣集團自傢的富貴和地位,這是歷史走向證明過的邏輯。

漢文帝時期,儒傢開始升級主張,正面向黃老道傢發起進攻。下一篇,我們回到漢文帝時時代,看儒傢與黃老道傢,在漢初歷史上的第一回合正面交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