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是吐個槽, 反正這個圈子大環境是怎麼樣的大傢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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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遊戲人(Homo Ludens,遊戲人,遊戲者)。

從我們降生於世的那一刻開始,我們就本能地尋找樂趣,並和周圍的人分享我們的創造。沒人要求我們這麼做,我們也不需要這樣做的理由,因為我們生來如此。

我們找到瞭彼此,我們相互競爭。在一起遊戲時,我們也一起歡笑,一起哭泣。我們的體驗團結瞭我們,也解放瞭我們。為瞭分享這些寶貴的體驗,我們創造故事、發明工具、讓遊戲的藝術進化。從文明之初,“玩”就是我們的夥伴

“玩”不僅僅是打發時間的方式,它是想象和創造的根本基礎。事實上,玩者,也就是創造者。

即使地球的生命都被奪去,變成一片荒蕪的廢土,我們的想象和創造的渴望也會存續——不僅僅是存續,它會帶來也許花還會再開放的希望。通過“玩”的創造,新的進化等待著我們。

小島工作室——我們是遊戲人(We are Homo Ludens)。

我們是玩遊戲的人。"

用kojima的話鎮一下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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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一個問題, 然後臭不要臉的去回答瞭一下, 估計如果看得人多的話要被噴的挺慘, 但是

我個人還是認為:

遊戲, 不是為瞭刻意去迎合某類玩傢而做, 而是為瞭創造一個世界, 一個精神世界這是一個有內涵有歡笑的世界, 絕非充滿戾氣的惡意競爭和攀比我們明明在做創造這樣一件偉大的事, 為什麼要去創造那些很low的東西讓這件事變得一點也不偉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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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半路出傢, 現在失業階段, 不是什麼業界"老司機", 不懂得怎麼挖坑怎麼賺錢, 也不一定讓我掌握全局就能做出評價很高很好玩的遊戲

然而, 我覺得無論如何, 不能忘記為什麼進入遊戲行業, 遊戲是什麼, 同時眼光要放到全世界, 去看看什麼是好玩的遊戲, 怎麼樣才是做遊戲, 不要局限於周圍

當然啦, 日子還是要過, 飯碗還是要混的, 但是是不是可以把100%沒原則變成30%沒原則嘞? 買斷制怎麼就不行瞭??盡量做到不作惡, 我已經對大部分手機遊戲深惡痛覺瞭, 在這樣下去這玩意兒還能叫手機"遊戲"麼?

我覺得如果連原則都不對, 那什麼技術都要歪

反正我以後要自己弄, 死在steam的青睞之光裡也比在這種環境裡大富大貴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