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為大傢講一個愛玩錢的副省長的故事,這位仕途上超級順利,36歲就成為副廳級幹部、48歲就成為副省級領導的大人物,一輩子最大的愛好就是玩錢,喜歡玩錢生錢的遊戲,一是利用職權大搞權錢、權色交易,貪贓瞭近3個億;二是通過所謂的投資炒股,利用內幕消息,非法獲利近2個億;三是為瞭獲得好處而批發土地,卻造成國傢損失29億,不知他良心疼不疼。

結果呢,這位集政治攀附、經濟貪婪、道德敗壞於一身的副省長,自然難逃反腐的大網,被查落馬,被判處無期徒刑,將所有貪來的與非法賺來的5個億沒收之外,再罰2個億。唉,最後隻落下一聲嘆息,你說說,這個一輩子愛玩錢的大貪官,終究被錢給玩壞瞭。這便是安徽省原常務副省長、黨組副書記陳樹隆。

一、陳樹隆履歷陳樹隆,男,漢族,1962年11月生,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

歷任蕪湖市市長、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安徽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等,2016年11月被查落馬,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被判無期徒刑。

1983年至1987年,陳樹隆在安徽財貿學院會計學系工業財務與會計專業學習;大學畢業後,留校當瞭兩年老師;然後在1989年4月調往安徽省財政廳綜合處工作四年,出任副主任科員。1993年,剛剛三十歲出頭的陳樹隆就任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副主任,成為瞭副處級幹部。次年又高升為安徽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32歲升至正處級。

1998年,年僅36歲的陳樹隆升任安徽省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法人代表、黨委副書記,成為副廳級領導幹部,同時兼任省國債服務中心主任、省財政證券公司總經理。

2001年3月出任國元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兼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出任合肥市副市長;2004年至2011年10月,歷任蕪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蕪湖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蕪湖市委副書記、市長、蕪湖市委書記。

2011年10月至2016年2月,先後任安徽省委常委兼省委秘書長,省委常委兼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在陳樹隆被查之前,根據安徽省政府此前的領導分工,陳樹隆作為排名第一的常務副省長,負責省政府常務工作,主要分管財政和金融工作。

二、陳樹隆最大的愛好就是玩錢,有人將他吹捧為安徽股神進入二十一世紀,在安徽政壇,由於陳樹隆在財政金融領域浸染多年,加上其專業上的特長和從業資歷,他一直被看成全省的金融改革與探索的靈魂級人物。而且,他曾在上世紀的證券行業重大事件“327國債事件”中帶領安徽信托一戰成名,並親自策劃創辦瞭安徽最大的證券公司國元證券。

在扶持與幫助國元證券不斷壯大的發展中,不能不說,陳樹隆發揮瞭核心和關鍵作用。在陳樹隆落馬後,調查發現,他的每次受賄與謀利手段都非常隱蔽,有的甚至可以稱得上滴水不漏,基本上都在事前采取瞭充分的防范手段,以規避事後的追責與調查;尤其是陳樹隆在股票證券操作上獲得的利益,可以說充分利用瞭他較強的專業背景和從業經歷。

在1994年至2016年期間,陳樹隆利用職務之便,為相關利益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發展、融資貸款、投資入股、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他和妻子王傳紅、弟弟陳樹堂等人多次收受賄賂2.758億元。

陳樹隆落馬後,曾被作為腐敗官員典型,出現在中央紀委宣傳部組織拍攝的電視專題片《巡視利劍》中,坦白瞭自己在受賄之前都作過防范準備,因此他在受賄時大多表現出較為沉著的心態,他面對鏡頭說:我當時應該說有擔憂,但是擔憂不是太大,主要是覺得一些操作不會被發現。

三、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然而,雖然這位金融專業出身的高官,在每次的受賄或謀利前都作瞭充分的防范,但終究逃脫不出那句“多行不義必自斃”的老話。2016年11月8日,安徽省省委常委兼常務副省長陳樹隆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5月2日,中紀委對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瞭立案審查,主要查出陳樹隆的如下嚴重問題:

第一,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毫無政治信仰,三觀嚴重扭曲,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長期利用職權進行經商營利活動,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將商品交換原則帶入黨內政治生活,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嚴重破壞政治生態,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款吃喝;第二,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第三,違反生活紀律和廉潔紀律,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收受禮品、禮金,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第四,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幹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及司法活動。第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濫用職權,造成國傢財政資金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因此,陳樹隆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政治上攀附、經濟上貪婪、道德上敗壞,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決定給予陳樹隆開除黨籍與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觸目驚心的犯罪事實經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查明,陳樹隆的主要犯罪事實如下:

一是,在1994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擔任安徽國債中心主任、安徽信托總經理、合肥市副市長、蕪湖市副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利益單位和利益人,在項目開發、企業發展、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財物2.758億元;

二是,在任蕪湖市委書記時,徇私舞弊,擅自給予相關利益公司補貼,並超越權限給予該公司全額返還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傢損失29億元;

三是,在擔任蕪湖市委書記和安徽省副省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內幕信息,買賣相關股票,非法獲利1.37億元;四是,將所獲得的證券內幕信息故意傳播他人,致使他人利用該內幕信息買賣股票,非法獲利3000多萬元。由此可見,陳樹隆的上述犯罪事實,用一句話總結就是:貪贓近3億,擅權造成國傢損失29億,炒股非法獲利近2億,真是觸目驚心。

五、陳樹隆也害瞭幫他玩錢的妻子、弟弟和侄女

陳樹隆的被查落馬,不僅讓他自己玩完瞭政治前途和人身自由,也將他的傢人拖下水,包括他的妻子、弟弟、侄女等親屬,真是應瞭《紅樓夢》中的那句“樹倒猢猻散”警世名言,落瞭個白茫茫大地真幹凈。陳樹隆的弟弟和侄女常年擔任陳樹隆的前臺操盤手,而陳樹隆則隱藏於幕後指揮下單。而陳樹隆炒股的第一筆大額資金,不是他的正常收入,而是以權錢交易換來的。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陳樹隆任安徽國債中心主任時,為某私企老板炒作期貨違規提供幫助,使其獲得瞭巨額收益,陳樹隆便以弟弟炒股缺資金的名義,向其索要瞭一千三百萬元報酬。

陳樹隆轉身便將這筆所謂的巨額報酬轉入瞭股市賬戶。然而,陳樹隆之所以在股市獲得巨額收益的手段,並非是其有多麼高水平的投資能力,而依靠的自然還是手中的權力。2010年前後,陳樹隆在任蕪湖市委書記時,第一時間獲得某大型國企資產重組的內幕消息,便指使親屬大量購入相關重組標的股票,非法獲利幾千萬元。

按陳樹隆的話說,就是因為有權,這些所謂的內幕信息就會輕易地透露給你。

在股市掙瞭錢後,陳樹隆又想要把上面提到的1300萬元索賄款給洗白瞭。於是,他就把這1300萬元以還款的名義,轉給瞭那位私企老板,再加上年息8%的復利,合計2600萬,又兌換成港幣,再讓這位私企老板幫陳樹隆炒港股。這樣以來,陳樹便達到瞭假還款真洗贓的目的。

需要說明的是,陳樹隆所有在證券上的投資,基本上都是陳樹隆的弟弟和侄女擔任操盤手,他隻是躲在幕後發指令。根據檢方的指控,陳樹隆的妻子王傳紅、弟弟陳樹堂都參與瞭有關利益人的行賄,收受他人財物,無疑也讓這兩位至親卷入案中。

六、陳樹隆案教訓深刻2019年4月3日,廈門市中院對安徽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陳樹隆案進行公開宣判,對陳樹隆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7億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陳樹隆受賄所得財物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陳樹隆這位既想當大官、又想發大財的副省長,喜歡玩錢卻最終被錢玩壞瞭,落瞭個“竹籃子打水一場空”的悲劇下場,以至於他在《巡視利劍》反腐專題片中不無悔恨地說:我要用我的深刻教訓,告訴黨政領導幹部,當官就不要想著發財,想著發財的就不要當官。否則,像我現在這樣,弄瞭個人財兩空,後悔莫及。

但願陳樹隆案能為後人帶來警示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