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巴郡始置於分卅六郡時說

小奈 2024-07-26 03:44 24次浏览 0 条评论 taohigo.com

本文是本人對黔中郡地望看法的知乎回答的姊妹篇,旨在進一步闡述我對秦滅蜀到秦並天下期間川峽地區的政區演變的想法。若是起到瞭某種毒奶的作用,似乎也是好事。

秦巴郡置年的傳統說法及其疑點

巴郡的設置,《漢書·地理志》和《後漢書·郡國志》都隻籠統說「秦置」,不說具體的年份。現存最早提到巴郡置年的文獻是常璩的《華陽國志》。然而,常《志》對這個問題又有兩種說法。其《巴志》雲:

周慎王五年即公元前316年。其《蜀志》則雲:

周赧王元年即前314年。

秦郡置年的研究中,《水經註》是重要的參考資料。但《江水註》對這個問題說得也不明確:

不難看出,《水經註》正是節略自《巴志》。然而,《巴志》的說法問題多多。秦漢中郡置於前312年、周赧王三年,《史記》有明文。蜀郡的置年,若取《水經·江水註》「秦惠王二十七年,遣張儀與司馬錯等滅蜀,遂置蜀郡焉」之說,則是前311年。下文的司馬錯取黔中郡據《史記》更是到瞭秦昭襄王三十七年(前280年)。如果將《巴志》的說法看成是一種精確的記載,那麼它的錯誤就太多瞭。

而若按《蜀志》的說法,巴郡始置於前314年,則巴郡在西南三郡中(巴、蜀、漢中)設置最早。然而,文獻中竟無一點秦統一六邦前巴作為一郡而存在的其他佐證:

如秦統一前的漢中守,較早的《史記》有任鄙、較晚的《輿地紀勝》有白起、出土材料有「(秦昭襄王)六年漢中守運」戈;蜀守中比較著名的有斯離(「十九年蜀守斯離」鑒)[2]、張若、李冰等著名人物。反觀秦巴郡,我們卻不知道有誰做過郡守。不但傳世文獻沒有記載,出土秦兵器銘刻也沒有以巴守名義監造的。

秦昭襄王三十年(前277年)對楚巫郡、黔中郡及江南地的進攻,也是以蜀守張若而非巴守為統帥。如果當時真有一位巴守的話,這種部署無疑是舍近求遠瞭。張若的這次對楚江南地的進攻,在張傢界三角坪的戰國墓中留下瞭一件中長胡三穿的「廿七年蜀守若(?)」戈。此戈的背面有「江武庫」,「江」即江州、「江武庫」即江州的武庫。蜀郡鑄成的戈由江州的武庫管理,無疑啟示瞭我們江州當時為蜀郡屬縣、而巴郡很可能尚未設立。

司馬錯、張儀滅巴

秦滅巴一事,《史記·秦本紀》《六國年表》及各《世傢》闕如,但可從其「列傳」部分中看出蛛絲馬跡。如《蘇秦列傳》中「蘇秦」對「秦惠王」雲:

這一段記載應反映瞭秦武王元年時秦的疆域形勢。《張儀列傳》中「張儀」對「楚王」說:

這條記載反映瞭司馬錯、張若的攻楚路線。結合「廿七年蜀守若」戈,可以確定當時秦至少控制瞭江州、閬中等巴邦重地。

現存最早詳細記載秦滅巴的材料是《華陽國志》,如上引《巴志》所雲,又如《蜀志》雲:

值得註意的是,《華陽國志》的記載中張儀反而居於主帥地位,而《史記》的記載中隻有司馬錯。又因張儀和司馬錯在戰前就伐韓還是伐蜀有爭論,有人懷疑《華陽國志》中張儀參與滅蜀、巴是否可信。不過,至少在戰漢時代,人們就普遍承認張儀在此戰中的貢獻。如甘茂伐韓宜陽前對秦武王說(《甘茂列傳》):

《諫逐客書》也說:

張儀、司馬錯滅巴後,在江州、閬中築城鞏固統治。《華陽國志·巴志》說「儀城江州」;《輿地紀勝》卷185說「《(元豐)九域志》雲:『閬中古城本張儀城也。』《圖經》雲:『司馬錯執巴王以歸閬中,遂築此城。』」。

悼滑救巴

但秦軍到瞭江州後便不再東進,巴的宗室逃亡到「其先王陵墓多在」(《華陽國志·巴志》)的枳後又作為秦、楚的緩沖國存在瞭近40年。究其緣故,乃是楚邦迅速作出瞭反應。包山楚簡226、228、230、232、234、236、239、242、245、247雲:

一般認為「大司馬悼滑將楚邦之師徒以救郙之歲」即公元前316年。「郙」是何處過去則有所爭議,後來李學勤提出「郙」便是巴,也得到瞭普遍認可。

戰國中後期秦使用以夏正十月為歲首的顓頊歷(《華陽國志》已經不清楚這件事瞭)。在秦惠文王後九年的年初,秦軍先是攻克閬中、執得巴王,巴宗室幸免者向嘉陵江下遊逃去。隨後悼滑率領楚軍溯江而上,避免瞭逃亡到枳的巴宗室進一步為秦所滅。秦軍不能繼續進軍,便在江州築城,與楚和枳巴對峙近40年。

《華陽國志·巴志》中的「巴蔓子」故事或許就反映瞭這段歷史:

秦在前316年時所征服的巴地僅有嘉陵江流域、隻占到瞭傳統的巴地的一半,江州以下的另一半壁、也就是峽江地區則屬於枳巴和楚黔中郡。

巫黔中郡和蜀郡分治巴地

從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76年,秦、楚兩邦在北始漢中、南達洞庭、西自黔中、東盡安陸的廣闊戰線上展開瞭反復的爭奪。五年大戰最終以秦的全面勝利告終:秦恢復瞭黃棘之會中歸還給楚的漢中上庸之地,更直取楚過去的政治中心以為南郡,還奪取瞭楚的黔中、巫二郡設立瞭巫黔中郡,僅有江南的洞庭之地還未正式建置就被楚收復。

於是,巴地分屬兩個一級行政區的局面仍未改變。這種分隔甚至在幾百年後仍有影響。漢永興二年(公元154年)巴郡太守但望上疏請求分巴郡為二時便指出(收於《華陽國志·巴志》):

其提出的分郡方案也可謂是戰國時代兩地分立的翻版。

巫黔中郡的西界應即秦楚江漢之戰前的秦、枳巴邊界。《戰國策·燕策二·秦召燕王》雲「楚得枳而國亡」,可見楚在喪失江漢前應是枳巴的宗主國甚至一度直接控制瞭枳地。另外,在後來的記載中,烏江下遊的古涪陵地區也是黔中郡地望的熱門候選,也應是巫黔中郡的領域。

那麼江州、閬中等地在這一時期又屬於何郡呢?實際上,「廿七年蜀守若」戈的「江武庫」已經揭示出來,至遲到江漢之戰開始的時候(前280年),北起閬中、南到江州的嘉陵江流域巴地都屬於蜀郡,巴郡此時並不存在。其實,結合《後漢書·南蠻西南夷列傳》《華陽國志·巴志》以及秦簡對屬邦-臣邦制度的記載,可知秦主要是以屬邦系統羈縻統治巴人的。江州、閬中等寥寥數縣點綴在巴人的汪洋大海中,尚不能支撐起一郡之規模,由蜀郡領有這些縣並無大的行政壓力、還能更好地組織力量防禦楚邦的威脅,比如蜀郡鑄造兵器輸送到前沿的江州。

既然在江漢之戰後,秦在新征服的楚巫郡、黔中郡和枳巴的基礎上設立瞭巫黔中郡,嘉陵江流域各縣由蜀郡統轄的內外條件沒有改變,也就沒有分置巴郡的必要。巴地的縣由蜀郡和巫黔中郡分治。有人聲稱「巴郡的不作為」「巴郡、南郡的沉默十分詭異」,實屬想得太多而又不夠多。沒有的東西,怎麼能「作為」「發聲」呢?

蜀巴郡

由於秦何時廢除瞭巫黔中郡沒有明確的記載,蜀郡和巫黔中郡分治巴地的格局究竟持續到何時尚不清楚。唯一比較清楚的事情是,裡耶秦簡16-5表明,最晚到瞭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時已經有瞭巴郡:

此外,裡耶秦簡和嶽麓秦簡中都沒有巫黔中郡的身影。裡耶秦簡最早始於秦王正二十五年(前222年);嶽麓秦簡是收購的,不能確定全部簡文的年代,但其中也有許多可以明確為秦王正二十五年的內容。最晚到瞭秦王正二十五年,巫黔中郡已為秦所廢除。

不過,鄒水傑註意到,嶽麓秦簡中似乎有一「蜀巴郡」的存在:

看上去隻是抄寫者忘瞭或者覺得沒必要在「蜀巴」之間斷開而已。但鄒水傑指出,嶽麓秦簡中大量存在「蜀巴」的材料:

鄒水傑:嶽麓秦簡「蜀巴郡」考,簡帛研究二〇一八(秋冬卷)。

看上去這些材料中的「蜀巴」可以解釋為蜀郡和巴郡並列,但這種並列其實不符合上古漢語並稱詞語的習慣。後世的四聲,在上古漢語中是四類韻尾:平聲無韻尾,上聲是弱的喉塞音,去聲是擦音,入聲是強的塞音。按照平上去入的順序並稱詞語,讀起來更加連貫。文獻中常見「巴蜀」而罕見「蜀巴」就是這麼個道理。

蜀巴郡反常的寫法表明瞭蜀巴郡是以蜀為中心的一郡。嶽麓秦簡表明,「蜀巴界」北為褒斜道的漢陽關、東為魚復的扜關(傳世文獻多訛作「捍關」),完全囊括瞭整個巴蜀大地;蜀巴與洞庭並存,說明在秦王正二十五年後的某段時間裡蜀巴郡仍然存在。

巴郡的設置

蜀巴郡的設立必然伴隨著蜀郡的暫時廢除。另一方面,從長胡四穿的「十三年蜀守顛(?)」戈來看,直到秦王正十三年(前234年)時蜀仍為獨立一郡。蜀巴郡包括瞭整個巴蜀之地,而巴地有相當大一部分之前屬於巫黔中郡。將這些地方劃給蜀巴郡,巫黔中郡就完全失去瞭黔中之地。剩下的地方不足以支撐一郡的體統,就近並入瞭南郡。蜀巴郡的設立與巫黔中郡的廢除是同時的。

那麼蜀巴郡維持到瞭什麼時候呢?長胡四穿的「廿六年蜀守武」戈為秦始皇二十六年器。到瞭秦始皇二十六年時蜀地的長官又稱蜀守瞭,可見蜀巴郡到瞭秦始皇二十六年時又被廢除、而蜀郡則重設瞭起來。蜀郡既然重設,巴地也必須有一郡管轄,這便是巴郡。這一進程應納入到秦始皇劃定三十六郡的背景下考慮。或者反過來說,正是由於蜀巴郡面積過大、屬縣過多、形勝又過於割據,其設立或許本就是將蜀、巫黔中兩郡分治格局過渡到巴、蜀兩郡分治格局的權宜措施。

於是我們可以說,巴郡始設置於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以爲三十六郡」之時。

參考

  1. ^「國」疑似是衍文。
  2. ^此「斯離」即《史記·秦本紀》中的「尉斯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