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寧波市第二十三屆高層次人才智力引進洽談會延期舉行,現將原同期舉行的寧波市面向2022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活動時間及地點調整變更情況公告如下:

1.系統報名時間。由原來10月11日9時至16日12時,延長為:10月11日9時至10月31日12時。

2.資格初審時間。由原來10月16日12時至20日12時,調整變更為:11月1日9時至11月7日12時。

3.查詢或再次報名時間。由原來10月20日12時至21日16時,調整變更為:11月7日12時至9日16時。

4.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和地點。由原來10月26日上午9時至12時,寧波市國際會議展覽中心5號館,調整變更為:11月30日9時至12時,寧波市國際會議展覽中心7號館。

5.統一筆試時間。由原來10月26日15時30分至17時,調整變更為:11月30日15時30分至17時。

6.統一面試時間。由原來10月27日,調整變更為:12月1日。

原發佈公告其他事項和有關要求均維持不變。

原公告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建設,改善幹部隊伍來源結構,引進、培養和儲備一批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優秀人才,寧波市市級部門(含所屬事業單位,下同)、區縣(市)的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2022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28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

1.全國部分高校(詳情見附件1)2022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位列ARWU、THE、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的國(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符合上述高校范圍和學歷條件的2020屆、2021屆未就業的擇業期畢業生,省“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人員均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未就業擇業期畢業生認定需同時滿足以下要求:一是未辦理過畢業生派遣手續(報到證),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在社保系統中沒有以單位名義參保的繳費記錄;二是持有畢業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若遺失需要畢業學校出具相關證明;三是個人檔案應保管在畢業學校或人才市場或就業服務中心。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要求2019年10月1日後畢業。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選聘范圍。

二、選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事業心和責任感強,身體健康。

2.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能在規定時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2022屆優秀畢業生。其中國內高校的2022屆碩士研究生須在2022年9月30日前(對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傢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幹課程為準;上述選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不予聘用。

3.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2年10月11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1日以後出生)。

4.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具體選聘高校范圍和選聘崗位、人數、要求等詳見附件。

三、選聘程序

本次選聘按照發佈公告、系統報名和資格初審、現場資格確認、考試、體檢、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佈公告

9月27日,全市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綜合公告和市級部門具體選聘公告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上發佈,區縣(市)選聘公告在各地人力社保部門官網上發佈,各市級部門選聘公告還在其門戶網站上進行發佈。

(二)系統報名和資格初審

10月11日9時至16日12時止,符合選聘條件的國內高校和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登錄寧波人才網(http://www.nbrc.com.cn)首頁“寧波市面向2022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欄目進入選聘專頁中的“報名入口”,進入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個人信息並選擇相應市級部門和區縣(市)的具體崗位進行網上註冊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註冊及報名。

報名結束後,各選聘單位對考生提交的基本情況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可在10月20日12時後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狀態,審核不通過的將提示報名不成功,審核不通過考生可在10月20日12時至10月21日16時前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得改報。

根據初審通過人員的數量,確定考試方式及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初審通過人數較多的,一般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具體由各選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現場資格確認

網上系統報名成功的人員於2021年10月26日上午9時至12時攜帶相關材料到寧波市國際會議展覽中心5號館相應的用人主體和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現場確認時間如有調整,將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告。

參加選聘學生需要攜帶的確認材料主要有:《資格初審通過確認單》(報名審核通過頁面截圖)、《寧波市面向2022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考生健康申報表》、身份證、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現在讀學生證、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在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證明材料等。

應聘同一選聘崗位的現場資格確認通過人數與選聘計劃數之比一般不能低於公告規定比例(詳情見各單位具體公告),不足規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

(四)考試

對選聘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條件的崗位,可根據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面談考核直接確定選聘體檢、考察對象。

對選聘要求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條件的崗位,可采取面試的方式擇優選聘聘用。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帶入總成績,不與面試成績合成總成績,按面試成績確定選聘體檢、考察對象。

本次選聘,統一筆試時間為10月26日15時30分至17時,統一面試時間為10月27日(詳情見各單位公告)。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工作一般在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中國(境)外高校畢業生的相關工作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體檢、考察環節中,因放棄或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的遞補辦法,由各選聘單位在選聘公告中明確;經公示的擬聘用人員無故放棄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選聘聘用資格,並錄入寧波市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

四、市級部門選聘相關政策

1.選聘聘用到市級部門的,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三個月),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

2.管理崗位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七級職員,碩士研究生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八級職員。

3.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個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4.參加本次選聘人員納入現場參加“高洽會”人員發放交通補貼范圍,國內高校畢業生按照畢業院校所在地發放,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按照出生地(身份證前六位)發放,具體標準為省內(除寧波市外)300元/人,華東地區(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區(除華東地區、浙江省外)1000元/人。

5.選聘聘用人員參照聘用單位同級人員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並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政策。

區縣(市)相關政策由各地分別制定。

五、防疫要求

1.本次選聘將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疫情常態化防控方案》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視為缺考。

2.按實際參加首科考試日計算,考前28天內入境人員和考前21天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甬行碼”或“健康碼”綠碼、“行程卡”綠碼且到訪地右上角無*號標記以及現場測溫37.3℃以下(允許間隔2-3分鐘再測一次)。另外14天內有省外來甬返甬的,還須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並全程佩戴口罩。在核對身份證件材料時,考生應摘下口罩,並盡量縮短時間,以便工作人員確認是否為考生本人。

5.考生應當如實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在考試入場前交給考務人員,並履行個人健康證明義務及防疫相關要求事項。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健康檢疫、詢問、查詢、送診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取消其相應資格,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考生應當切實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做好個人防護工作。考試前應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應戴口罩,加強途中防護,盡量與他人保持合理間距,途中盡量避免用手觸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並及時進行手部清潔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據自身情況提前來寧波做好準備。

請意願報名的高層次緊缺人才關註寧波人才網、寧波市各級人社部門門戶網站,及時鏈接市級部門及區縣(市)發佈的具體選聘公告。報名時,要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有關材料,凡弄虛作假的,取消選聘資格。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寧波市委組織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